宽免被迫从乱人员令
总统袁世凯
1913年10月16日

    大总统令:

    此次逆党图谋内乱,扰害商民,东南各省几至蔓延,不可收拾,所有倡乱首逆,实为破坏民国之罪人。

    本大总统为除暴安良起见,断难姑息养奸,贻祸地方,业经先后通令严缉究办,惟各处附逆之徒,或以无识而盲从,或因胁迫而勉附,原心略迹尚可曲原,论罪处刑宜从宽典。现在正式政府业经成立。首宜修明内治,咸予目新,深顾此种顽梗之民,荡垢涤瑕,勉为良善,同享共和之幸福,共维闾里之又安。著各省都督民政长分别查明,哀矜勿喜,除倡乱首逆及甘心附和谋乱者,应遵照前令严行拿办外,其馀悔罪输■束身自首并涉及内乱嫌疑者,审度情形,酌予宽免,自此次通令之后,如敢恃为护符,再为阴谋不轨,一经发觉,证据确实者,仍按法惩治,毌稍宽假。

    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