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吏之姓与太子同名议
作者:邢邵 北齐
本作品收录于《邢特进集

案《曲礼》“大夫士之子,不与世子同名”,郑注云:“若先之生,亦不改。”汉法,天子登位,布名于天下,四海之内,无不咸避。案《春秋经》“卫石恶出奔晋”,在卫侯衎卒之前,其子恶始立,明石恶于长子同名。诸侯长子在一国之内,与皇太子于天子,礼亦不异。郑言先生不改,葢以此义。卫石恶、宋向戌,皆与君同名,《春秋》不讥。皇太子虽有储贰之重,未为海内所避,何容便改人姓?然事有消息,不得皆同于古。宫吏至微,而有所犯,朝名从事,亦是难安。宜听出宫尚书,更补他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