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辍朝例诏
作者:李昂(唐文宗) 
(唐文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72

    官至丞郎,皆朕所委,不幸云亡者,宜其为之废朝。况朝会班列,本在诸司三品之上,比限近敕,或乖通理,时因敬休殒丧,载深伤恻。自今丞郎,宜准诸司三品官罢朝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