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部十一 太平御览
卷九百七十五.果部十二
菜茹部一 

甘蕉

《晋宫阁名》曰:华林园,芭蕉二株。

《南夷志》曰:南诏,土无食器,以芭蕉叶藉之。

《广志》曰:芭蕉葅,或曰甘蕉茎,如荷芋,重皮相裹,大如盂升。叶广二尺,长一丈。子有角。子长六七寸,或三四寸。生为行列,两两共对,若相抱形。剥其上皮,色黄白,味似蒲萄,甜而饱人。其根大如芋魁,大一石,青色。其茎解散如丝,织以为葛,谓之蕉葛。虽脆而好,色黄白,不如葛色。出交阯建安。

《南州异物志》曰:甘蕉,草类,望之如树。株大者一围馀,叶长一丈,或七八尺,广尺馀、二尺许。花大,如酒杯形,色如芙蓉,著茎末。百馀子,大名为房,根似芋块,大者如车毂。实随华,每华一阖,各有六子,先后相次。子不俱生,花不俱落。此蕉有三种:一种子大如拇指,长而锐,有似羊角,名羊角蕉,味冣甘好,一种子大如鸡卵,有似牛乳,味微减羊角蕉;一种大如耦子,长六七寸,形正方,少甘,味冣弱。其茎如芋,取以灰练之,可以纺绩。

《异物志》曰: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取镬煮之为丝,可纺绩,女工以为𫄨绤,今交阯葛也。其内心如蒜鹄头生,大如合柈。因为实房,一房有数十枚。其实皮赤如火,剖之中黑。剥其皮,食其肉,如蜜甚美。食之四五枚可饱,而馀滋味犹在齿牙间。一名甘蕉。

顾徽《广州记》曰:甘蕉,与吴花实根叶不异,真是南土暖,不经霜冻,四时花叶展,其熟、其未熟时,亦苦涩也。

《南方草物状》曰:蕉树子,房相连累,甜美,亦可蜜藏。

《游名山志》曰:赤岩山水石之间,惟有甘蕉林,高者十丈。

卞敬宗《甘蕉赞》曰:扶踈似树,质则非木。

扶留

《吴录·地理志》曰:始兴有扶留藤,缘木而生,味辛,可以食槟榔。

《蜀记》曰:扶留木,根大如箸,视之似柳根。又有蛤,名古贲,生水中,取烧为灰,曰牡厉粉。先以槟榔着口中,又扶留长寸,古贲灰少许,同嚼之,除胸中恶气。

《异物志》曰:古贲灰,牡厉灰也,与扶留、槟榔,三物合食而后善也。扶留藤,似木防已,扶留、槟榔,所生相去远,为物甚异而相成,俗曰:“槟榔扶留,可以忘忧。”

《交州记》曰:扶留有三种:一名获扶留,其根香美;一名南扶留,叶青味辛;一名扶留藤,味亦辛。

《广志》曰:扶留藤,缘树生,其花实即蒟也,可为酱。

左思《吴都赋》曰:石帆水松,东风扶留。

《说文》曰:齐人谓芋为莒。

《孝经援神契》曰:仲冬,昴星中,收莒芋。宋均曰:莒亦芋。

《广雅》曰:藉如,水芋也,亦曰乌芋。

汉书》曰:汝南郡有鸿隙大陂,翟方进为丞相,秦破之。郡中追怨,童谣曰:“坏陂谁?翟子威。饭我豆食羹芋魁。”

汉书》曰:秦破赵,迁卓氏,曰:“吾闻岷山之沃野下有蹲鸱,至死不饥。”乃求远迁,致之临邛,至僮百人。

崔鸿《十六国春秋·蜀录》曰:李雄克成都,众甚饥馁,乃将民就榖于郪,掘野芋而食之。

《南史·孝义传》曰:鲜于文宗,渔阳人,年七岁丧父。父以种芋时亡,至明年芋时,对芋呜咽,如此终身。

《氾胜之书》曰:区种芋法:区收三石。

《汝南先贤传》曰:袁安,字召公,除阴平长。时年饥荒,民皆菜食租入不毕,安听使输芋,曰:“百姓饥困,长何得食榖?”先自引芋,吏皆从之。

《汝南先贤传》曰:薛苞归先人冢侧种稻芋,稻以祭祀,芋以充饥。耽道说礼,玄虚无为。

《列仙传》曰:酒客为梁丞,使民益种芋,三年当大饿,卒如其言,梁民不死。

《风土记》曰:慱土芋,蔓生,根如鹅鸭卵。

《华阳国志》曰:何随,字季业,蜀郫人。母亡归送,吏饥,辄取道侧民芋,随以帛系其处,使足所取直。民相语曰:“闻何安汉清,民取粮,令为之偿。”

《慱物志》曰:野芋,食之煞人。家芋,种之三年不收,后旅生,亦不可食。

《广志》曰:凡十四芋:有君芋,大如魁;有车毂芋,有旁巨芋,有青边芋。此四芋,魁大如瓶,少子,叶如伞盖,缃色,紫茎,长丈馀,易熟,长味,芋之最善者也,茎可作羹臛。有蔓芋,缘支生,大者二三升。有鸡子芋,色黄。有百果芋,亩收百斛。有卑芋,七月熟。有九面芋,大不美。有蒙控芋,有青芋,有曹芋,子皆不可食,茎可为葅。又有百子芋,出叶榆县。有魁芋,无旁子,生永昌。

《本草经》曰:芋,土芝,八月采。

左思《蜀都赋》曰:瓜畴芋区。

《尔雅》曰:菱,厥{木麋}。郭璞注曰:今水中芰也。

《尚书大传》曰:巨野夌。巨野,大野也,鲁薮,今蜀山阳也。

《周书》曰:冬食菱藕。

《周礼·天官下》笾人职曰:加笾之实菱。

《国语》曰: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屈到,楚卿;宗老,家臣。曰:“祭我必以芰!”及祥,宗老将荐芰,屈建命去之建,屈到之子子木,,曰:“夫子不以私欲干国之典也。”

《汉书·循吏传》曰:龚遂为渤海太守,劝民秋冬益蓄果实菱芡。

谢承《后汉书》曰:袁闳父贺为彭城相,亡,闳到郡迎丧,饥食菱芡,渴饮行潦。

《梁书》曰:鱼弘为湘东王镇西司马,述职西上,道中乏食,缘路采菱,作菱饭,给所部。弘度之所,后人觅一菱不得。又于穷洲之上,捕得猕猴数百,为脯,以供酒食。

《淮南子》曰:楚灵王作章华之台,弃疾承民之怨而立公子比,百姓避而去之,乃食芰饮水,枕块而死。

《吕氏春秋》曰:厉叔事莒闵公,自以为不知,而去居于海上,夏日则食菱芡,冬日则餐橡栗。

杜恕《笃论》曰:夫萍之浮,与菱之浮相似也,菱植根,萍随波。是以尧、舜叹巧言之乱德,仲尼恶紫之夺朱。

《风俗通》曰:殿堂象东井形,刻作荷菱水物,所以厌火也。

《罗浮山记》曰:绥宁县元龟渊中出菱,甚为甘旨。

《广志》曰:巨野大菱,大于常菱。淮汉以南,凶年以芰为蔬。

范汪《祠制》曰:孟秋之祭菱芡。

《楚辞》曰: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左思《蜀都赋》曰:其沃嬴则有绿菱红莲。

潘岳《西征赋》曰:凫跃鸿渐,唼喋菱芡。

郭璞《江赋》曰:忽忘夕而宵归,咏采菱以叩舷。

曹植《九愁》曰:采菱华而结辞。

孙楚《论屈建文》曰:加笾之品,菱芰存焉。楚多陂塘,菱芰所生。父自嗜之而抑按。宰祝既毁,就养无方之礼,又失奉死如生之义,夺乎素欲,建何忍焉!

《周礼·天官下·笾人》职曰:加笾之实芡。

汉书》曰:龚遂为渤海太守,劝民冬益蓄果实菱芡。

《淮南子》曰:狸头愈鼠,鸡头已廔。音漏。鼠啮人创,狸愈之。廔,颈肿疾。鸡头,水中草,幽州谓之雁头,亦愈廔。

崔豹《古今注》曰:芡,鸡头也,一名雁头,一名菱。叶似荷而大,叶上蹙衄如沸。实有芒刺,其里如珠,可以疗饥止渴。

《方言》曰:䓈音役,芡,鸡头也。北燕谓之䓈,青徐淮泗之间谓之芡。

《说文》曰:芡,鸡头也。

《广雅》曰:南楚江湘之间谓之鸡头,或谓之雁头。

《本草经》曰:鸡头,一名雁实,生雷泽。

刘𫘦𬳿《玄根赋》曰:芳林臻臻,朱竹离离。菱芡吐荣,若摅锦而布绣。

《尔雅》曰:荷,芙蕖,其实莲莲谓房也。,其中的莲中子也的中薏中心苦者也。

《毛诗·陈·宛丘·泽陂》曰:彼泽之陂,有蒲与莲。有美一人,硕大且卷。

史记》曰:龟千岁,游于莲叶之上焉。

《吴时外国志》曰:大秦国有莲藕杂果。

《宋起居注》曰:元嘉十八年,有司奏:杨州刺史王浚解称,州治后池有两莲骈生,双房分体。又十六年,华林丞伍泳刺:双莲同干,秀出华池。

《宋起居注》曰:泰始二年八月,嘉莲双葩并实,合跗同茎,生豫州鳢湖。又六年,双莲一蒂,生东宫玄圃池。

《三国典略》曰:齐主还邺,高丽、新罗并遣使朝贡。先是,徐州莲一茎两蒂,占云:“异木连枝,远人入欸。”斯其应也。

《北齐书》曰:后主武平中,特进侍中崔季舒宅中池内,莲茎皆作胡人面,仍著鲜卑帽,俄而季舒见煞。

《三国典略》曰:周平齐,齐幼主、胡太后等并归于长安。初,武成殂后有谣云:“千钱买果园,中有芙蓉树。破券不分明,莲子随他去。”调甚悲苦,至是应焉。

又曰:高纬所幸冯淑妃,名小怜也。

《后唐书》曰:监军张承业,本朝旧人,权贵任事,人士胁肩低首候之,唯马郁以滑稽侮狎。每宾僚宴集,承业出异方珍果陈列于前,客无敢先尝者,当郁前者,食必尽。承业私戒主膳者曰:“他日马监至,唯以干莲子置前而已!”郁至,窥之,知其不可啖。异日,{革华}中置铁锤,出以击之。承业大笑,曰:“为公易馔,勿败予桉!”

夏侯孝《芙蓉赋》曰:绿房翠叶,紫饰红敷。黄螺圆出,垂甤散须。缨以金牙,点以素珠。

孙楚《莲华赋》曰:攒聚星列,纤离相扶。皦若玄黎投幽夜,粲若邓林飞鹓鶵。

《乐府歌》曰: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

《尔雅》曰:荷,芙蕖,其根藕。

《吴时外国志》曰:大秦国有莲藕杂果。

《齐书》曰:永明中,巴东王子响杀行事刘夤等。武帝闻之,谓群臣曰:“子响遂反。”戴僧静大言曰:“诸王应自反,岂惟巴东!”武帝问其故,答曰:“天王无罪,而一时被囚!一挺藕,一杯浆,皆咨签师,签师不在,则竟日忍渴。”

《唐史》曰:苏州进藕,其冣上者名伤藕。或云荷名,或云叶甘为虫所伤,或云故伤其叶,以长其根。近多重台荷盖,莲实中又生花,亦甚异也。

司马相如《子虚赋》曰:咀嚼菱藕。

夏侯孝若《芙蓉赋》曰:咀菱藕于玄泉。

谢眺诗曰:秋藕折轻丝。

太平御览卷第九百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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