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部十三 太平御览
卷八百五十六.饮食部十四
饮食部十五 

《史民》曰:公仪休食茹而美,拔其园葵。

《后汉书》曰:孔奋为姑臧长。时每居县者,不盈数月,辄致丰积。奋左职四年,财产无所增。事母孝谨,虽自俭约,而奉养极求珍膳。躬率妻子,同甘菜茹。

沈约《宋书》曰:文帝为王玄谟作四时茹诗云:“堇茹供春膳,粟飧充夏餐。”

《傅玄诗》曰:厨人进藿茹,有酒不盈杯。

枚乘《七发》曰:白露之茹。

《周礼》曰:朝事之豆,其实韭菹、昌本、菁菹、茆菹。昌本,昌蒲根也,切之四寸为之。菁菹,韭菹。郑大夫读茆为茅。或曰茆水草。杜子春读茆为卯。玄谓:菁,蔓菁也;茆,凫葵也。馈食之豆,其实葵菹。加豆之实,芹菹、深蒲、笋菹、笋菹。芹,楚葵也。郑司农云:深蒲,弱入水深,故曰深蒲;或曰:深蒲,桑耳。,水中鱼衣也。玄谓:深蒲,蒲始生水中子也。,箭萌、┺竹萌。王举则共七菹。韭、菁、茆、葵、芹、、┺菹。凡醯醢所和,细切为齑,全物若为菹。齑菹之称,菜肉通称矣。

《记》曰:麋鹿为菹,野豕为轩,皆聂而不切。麇为辟鸡,菟为宛脾,皆聂而切之。切葱若薤实之,酰以柔之。此轩、辟鸡、宛脾、皆菹类也。其作之状,以酰与薰菜淹之,杀肉及腥气也。

又曰:水草之菹,陆产之酰,小物备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实,美物备矣;昆虫之异,草木之实,阴阳之物备矣。水草之菹,芹、茆属。陆产之酰,氐、缘之属。天子之祭,八簋。昆虫,谓温生寒死之虫也。《内则》:可食之物有蜩范。草木之实,菱茨榛栗之属。

《传》曰:王使周公阅来聘,飨有昌歜昌菹。

《毛诗》曰:中田有庐,疆场有瓜,是剥是菹。剥瓜为菹也。《笺》云:中田,土也,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于畔上种瓜,瓜成又入其税,天子剥削淹渍以为菹。贵四时之异物。

《毛诗义疏》曰:蒲,周礼以为菹。谓蒲始生,取其中心入地,大如指,白,生啖之甘脆。又煮以苦酒受之,如食笋法,大美。今吴人以为菹。

《广雅》曰:齑、{队韭}、{艸酿}、{艸酤}、菹也。坠,大内切。{艸酤},口故切。

《苍颉解诂》曰:{艸酤},酢菹也。

《说文》曰:菹,菜酢也。{艸滥},瓜菹也。{艸滥},力甘切。

《释名》曰:菹,阻也。生酿之,遂使阻于寒温之间,不得烂也。

《吕氏春秋》曰:文王好菹。孔子闻之,蹙而食之三年,然后美之。

贾谊《新书》曰: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因遂吞之,腹有病,而不能食之。令尹入,问曰:“王安得此疾?”王曰:“我食寒菹而得蛭,念谴之而不得其罪乎,是法废而威不立,非所以使国闻也;谴而行其诛乎,则庖宰监者皆当死,心又弗忍也。故吾恐蛭之见也,因遂吞之。”令尹避席再拜而贺曰:“臣闻:天道无亲,惟德是辅。王有仁德,天之所奉也。”是昔也,惠王之后而蛭出,其夕,病心腹之积皆愈。

《晋书》曰:吴隐之年十馀岁,丁父母忧,食咸菹,以其味甘,掇而弃之。

卢谌《祭法》曰:秋祠有菹消。《食经》有此法也。

范汪《祠制》曰:孟冬不咸菹。

《释名》曰:生氵葱薤曰瓮,言柔滑兑兑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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