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部十三 太平御览
卷六百七十二.道部十四
道部十五 

    仙经上

    《仙经》曰:九转丹、金液经、守一诀,皆在昆仑五城内。藏以玉函,书以金札,封以紫泥,印以中章。

    《抱朴子》曰:余闻郑咀茉道书之重者,莫过于三皇内文五岳真形图。古者仙官志人尊秘此道,非有仙名者不授也。授之四十年一传,传之诀朱而盟,委信为约。诸名山五岳,皆以此书,但藏于石室幽隐之地。应得道者入山,精诚思之,则山神自开山,令人见之,如帛仲理者于山中得之是也。有此书者,当须清洁。每有所为,必先白之,如奉君父。其经曰:“有三皇文者,辟邪恶鬼,瘟疫横祸。”又次有玉女隐微一卷,可化形为飞龙、杂兽、金玉、木石,兴致云雨之类,亦大术也。其淮南鸿宝万毕之书不能过也。郑君博极五经,知道者也。兼综九宫三棋,推步天下河雒与洛同谶纬。太和元年,知季辰之乱,江南将鼎沸,负笈将仙药东入霍山,莫所知之。

    又曰:家有五岳真形图辟恶,人不能害。

    又曰:黄老玄圣深识独见,开秘文于名山,授仙经于神人,蹶埃尘以遣累,凌太遐以高跻,金石龟鹤与之等寿。念有志于将来,湣信者之无闻,垂以方法,炳然著明。浅见之徒,区区所守,甘于蓼而酣于ㄤ,知饮食过度而速病而不能节,知极情恣欲而致损,而不能割。神仙可得,安能信乎?按仙经以为诸得仙者,皆其授命,偶值神仙之气,自然所禀。故胎育之中,己含道性,及其有识,心好其事,必遇明师而得其法,不然则不信不求,求亦不得。夫百年之寿三万馀日,幼弱则未有所知,衰迈则欢乐并废。童蒙昏老,除数十年,而险厄忧病,又相寻焉。居世之年,略销其半,人凡得寿,不过五六十,咄丁骨切。嗟咸尽,除哀忧昏耄,六七千日耳。顾眄己尽,况于全百年者万尾焉。谛而念之,亦无笑夏虫朝菌也。盖知道者所至悲也。

    《太上太霄琅书》曰:道本无形,应感生象。大象无象,象妙难明。故见真文,结空成字。

    又曰:太上真人灵宝秘文内符者,九天真王、三天真皇以授帝喾,藏于锺山北阿。夏禹治水毕,诣锺山。锺山真人以授之。禹还会稽,更撰定为二通。一通藏苗山山敢,须万年劫会乃出。一通绢写付水洞室,须甲申期至,令与理水传伯长等。

    又曰:吴王阖闾十二年正月,使龙威丈人入包山洞庭取之以出,有符而无说。又齐人乐子长授之于霍林山人韩众,乃敷演服御之方,藏于东海北阴之室。太一金液经者,按《剑经序》云︰高丘子服金液水,长史书云︰欲合金液,意皆是此方,今有葛洪注,是郗愔黄素书。又有别诀一卷,此亦太清上丹法也。

    《登真隐诀》曰:杨君、许长史其书《洞房经》于小碧笺纸。又云篆书白麻纸。

    又曰:八素之经,是圣君以白素之缯、八色之彩笔自书也。

    《灵书经》曰:昔龙汉之年,高上大圣以紫笔书空青之林撰出妙经灵宝真文,出法度人也。

    《金根经》曰:太阳金童、太阴玉女传紫书上法。

    又曰:西华玉女在仙都守卫藏天隐月之经,《龙飞尺素隐诀》云︰天帝君命羽仙侍郎执金案以请经。

    《真诰》曰:上清九真中经内诀,是太极真人赤松子撰。

    又曰:华阳中玉碣文云︰养存三元洞,我玉文领理八老二十四真,不眠内视,此仙之要言也。

    又曰:《宝神经》,裴清虚,裴真君也。锦囊中书也,侍者常所带者。斐昔从紫微夫人授此书也。

    又曰:玄圃北坛西瑶之上台也,天真秘文尽在其内。

    又曰:九华真妃与紫微王夫人、南岳魏夫人同降,真妃坐良久,拇庶侍女发检囊中,出二卷书付杨君,一上清玉霞紫映内观隐书,一上清还晨归童日辉中玄书。此是三元八会之书。杨君既究识真字,令作隶字显之耳。道有八素真经,太上之隐书也。又有九真中经,老君之秘言也。黄书亦要长生之诀也。青要紫书,金根众文,玉清真诀,三九素言,丹景道精,隐地八术,白简青录,紫度炎老,此皆道之经也。又有飞步七元天纲之经,粕变神法七转之经。又大洞真经三十九篇,太丹隐书,八禀十诀,天关三图,七星移度,九丹变化,胎精中记,九赤班符,封山隧海,金液神丹,太极隐芝,五行秘符,曲素辞诀,黄水月华,徊水玉精,水阳青英,绛树青实,琅玕华丹,天皇象符以合元气,白羽紫盖以游五岳,三皇内文以召天地神灵,玉佩金以登天极,素奏丹符以召六甲,金真玉光以映天下,八景之与游行太清,飞行之羽以超虚空。

    刘向《列仙传序》曰:《列仙传》,汉光禄大夫刘向所撰也。初,武帝好方士,淮南王安亦招宾客,有枕中鸿宝之书。先是安谋叛伏诛,向父德为武帝治淮南狱,得其书。向幼而读之,以为奇。及宣帝即位,修武帝故事,向与王褒等以通博有俊才,进侍左右。向又见淮南铸金之术,上言黄金可成。上使向与典尚方铸金,费多不验,下吏当死。兄安阳成侯安民乞入国户半赎向罪,上亦奇其材,得减死论,诏为黄门侍郎,讲五经于石渠。至成帝时,向既司典籍,见上颇修神仙事,遂修上古以来及三代秦汉博彩诸技涸神仙事。

    《穆天子传》曰:升昆仑之墟,以观黄帝之宫,具斋戒以祀,登舂山,即玄圃也。昆仑之山,地方二千里,有曾城九重,是谓阆风玄圃。

    《山海经》云︰明明昆仑,玄圃其上。穆天子勒铭于玄圃,以昭后世。天子于王母觞于瑶池之上,王母为谣白云在天,于是天子升于崦嵫,日入处山也。乃纪迹于崦山。

    《茅盈传》曰:王母谓茅盈曰:“玉佩金之道,太极玄真之经,能之者皆飞行大墟。”王母命西域王总真一一解释玄真之经。又自敷演金之经,口授于盈曰:“金者,上清之华盖,阴景之内真。玉佩者,太上之隐玄,洞飞之宝章。得其道者,上陟汉,宴寝太极,元始太常之言,是太宵二景隐书玉佩金之文章也。”又有阴阳二景内真符,与本文相随。太上法惟令授诸司命,子玉札玄挺,绿字刊金,黄蝾内曜,素书上清,与当为上卿之君,司命之任矣。然不先闻明堂玄真之道,亦未由得太宵隐书也。玄真之道,是食日月之法,炼五神之术耳。其经曰:‘太上玄玄,双神四明。玄真内映,明堂外清。吞息二辉,长生神精。上补司命,监御万灵。六华充溢,彻视黄宁。’凡四十字,太上刻于凤台南阙也。非总真弟子而不教,非司命之挺而不传也。太上真官用日霞之道,挹二景之法,使通灵致真,体生玉映,役命万神,上帝房。昔锺山真公用此玄真法耳。”王君乃将盈归西域,依承真诀,按而行之,三年之中,面生玉泽。后王君又赐盈九转还丹及方一道,立坛结盟,约不得传泄。乃遣令归,告曰:“复百年求我于南岳,将授汝仙官于吴越。”盈后得仙,居句曲山,邦人因改句曲之名为茅君之山。时茅君二弟闻盈,方信有仙矣,弃官而去,渡江求兄。相见,告二弟真诀。一十八年,道成。因使更斋戒三年,授以上道,使存明堂玄真之气。盈乃启王君,自说二弟得为地仙之法,要当授录佩带真极之符。王君赐玄水玉液,绛日丹芝,可授齄弟斋戒三月而服之。盈命飙车与二弟诣青州,请书名金简,又诣西城洞宫,朝见总真上宰,次南诣衡山之朱台,谒太虚赤真人,归方诸请地仙二真之策,造赤城授真变神符。又之罗霍,求华旌绣幡,又上登九宫,诣金阙之下,授圣君之书,顿首于阙下三月。于是圣君命九微太真上相王大司命高晨师青童君,使上诣太上,请朱冠使者下拜二弟于金阙下,授二弟真简而还。

    又曰:神仙经黄白方二十五卷,千有馀首。然率多深微难知,其可解分明者少许耳。世人多疑此事为虚诞,与不信神仙者正同耳。余昔从郑君授九丹及金液经,因复求授黄白中经五卷。郑咀茉曾与左慈于庐江铜山中试作,皆成也。然斋洁禁忌之勤苦,与合九丹神仙药尾也。俗人多讥馀好攻异端,谓余欲强通天下之不通,若方诸所得水火,岂与常水火别哉?自然之所感致,非穷理尽性,不能究其指归;非原始要终,不能得其情状。成都内史吴太文,博达多知,亦自说昔事道士李根,见根术有所成,不得其术,令百日斋戒。太史又连在官,终不能得,恒叹息,言人间不足处也。

    《太真科》曰:清虚小有天王,撰三天一正法经。

    《金液经》曰:太初混元皇经以陈上真绛晨,封之玉箧。至道之大,合符天图,三丹要言,太皇所纪,之秘玉堂,勿传其旨。太真玄丹经刻于清虚之堂,太皇君之宝章也。命曰紫蕊明珠之丹。开元回化,混尔而分。阴阳屡变,其道自然。玄图七转,至九而还。大黄首篇,是曰玉虚。上真保之,命曰元经。上清洞真玉经曰,太上八景章皆刻于东华仙台,不宣于世。其授帝君九阴诀,盟用素丝绛币,此日辉之誓也。其授太上结邻章,盟用碧币,此月华之誓也。

    《太一帝君洞真玄经》曰:有玉女在太上六合紫房之内,侍卫太丹隐书。

    《马明生内传》曰:灵宝天书,封于九天之上大有之宫,西华玉女金晨紫童典卫之。

    《玉光八景经》曰:金华之玉晨晨童侍卫玉光八景之经。

    《太上黄素经》曰:凡读太丹隐书金华洞房及雌一宝章者,是能餐味玄真,触类无滞,感召太素,陟降九真,得称为三元丹法师,总领上真。

    《九真中经》曰:西玄仙洞台中有《郁仪》《邻结》二经,玉简金字玉检曰青笔书三元玉检上元检。

    《后大洞经》曰:西灵玉童在当寒台,侍卫《八景玉录经》。

    《后圣君列纪》曰:龟母按笔,玉童结编,名曰《灵书紫文上经》。

    三皇经内音曰:凡书此内音之符,以黄笔为文,成篆隶科斗之字,记造化人伦之始。

    《丰都六宫下制北帝文》曰:人之死生,玉帝刻石隐铭,以书六宫北壁,制检群凶。

    又云︰刻石隐文以朱书青缯三尺佩之,万神朝己,此玄古之道也。

    又云︰酆都山洞中,玉帝隐铭凡九十一言,刻石书丰都山洞天六宫北壁。六宫,万神之灵也。

    又云︰玉清隐书洞景金玄之章,刻石隐铭,此音发于自然之篇。九天玉章,其词幽奥,非始学凡夫所可竟通,非大帝下降,不得演究创竖也。

    又《金根经》云︰凡修金玄当佩隐铭。

    《玉帝七圣玄记》曰:列名上清者,皆刻注于玄圃,得为太平之真也。故太上诰命记乎玉文,非以简札翰墨所能宣也。

    《玉清隐书》曰:玄羽玉郎以《玄羽玉经》授太素三元高上玉贤之宾。

    又曰:景玉童在灵景之阙,琼霞之房,侍卫上皇玉惠玉清之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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