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纪卷之一 大越史记全书
外纪卷之二
外纪卷之三 

赵氏纪

武帝

在位七十一年,寿一百二十一岁。

赵氏因秦衰乱,杀秦长吏,据有岭南之地,称帝,与汉抗衡,享国传祚,百年而后亡,亦英雄之主也。
姓赵,讳佗汉真定人也,建都番禺今在广东是也

甲午元年秦二世三年(公元前二〇七年)。帝并有林邑、象郡之地,自立为南越王。

乙未二年西楚霸王元年、汉王刘邦元年(公元前二〇六年)。是岁,秦亡。

丁酉四年楚项籍三年、汉刘邦三年(公元前二〇四年)冬,十月,晦,月食。

十一月,晦,日食。

戊戌五年楚项籍四年、汉刘邦四年(公元前二〇三年)秋,七月,有星孛于大角。

己亥六年汉高帝五年(公元前二〇二年)春,二月,汉王即皇帝位。是岁,西楚亡。

癸卯十年汉高帝九年(公元前一九八年)。帝令二使典主交趾、九真二郡。

乙巳十二年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一九六年)。汉既定天下,闻帝亦己王越,因遣陆贾,往拜帝为南越王,授玺绶,剖符通使,使和集百粤,毋为寇灾。使者至,帝踞见贾。贾曰:“王本汉人,亲戚、坟墓皆在于汉。今反本俗,欲据于此,与汉抗衡为敌,岂不谬哉。且夫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惟汉帝宽仁受人,民皆乐从。起丰沛,先入关,据咸阳,攘除凶丑,五年之间,拨乱反正,平定四海,此非人力,殆天与也。汉帝闻王王此,常欲一决胜负,以百姓新劳苦,故罢之。遣使奉其印绶遗王,王宜郊迎谒,示其敬也。今既不然,备礼见之,可也。奈何,自恃百粤之众,慢易天子使者。天子闻之,发兵问罪,则王将如之何。”帝蹶然兴起曰:“居此日久,殊失礼义。”因问贾曰:“我与萧何,曹参孰贤?”曰:“王自贤。”又问:“我与汉帝孰贤?”贾曰:“汉帝继五帝三王之业,统理乎汉,人以亿万计,地方万里,物殷民富,政由一家,开辟以来未之有也。今王,众不过十万,杂处山海间,譬如汉一郡也,何乃比于汉。”帝笑曰:“吾恨不起于彼,何远不若汉。”贾默然色沮。乃留贾居数月,曰:“越中无足与语。至生来,令我日闻所不闻。”赐贾槖中装直千金。及贾归,复赐千金槖中装,谓以珠宝装里入囊槖中

丙午十三年汉高帝十二年(公元前一九五年)夏,四月,汉帝崩。

庚戌十七年汉惠帝盈四年(公元前一九一年)夏,汉立原庙于渭北。

癸丑二十年汉惠帝七年(公元前一八八年)春,正月,朔,日食。

夏,五月,日食,既。

秋,八月,汉帝崩。

乙卯二十二年汉高后吕雉二年(公元前一八六年)夏,六月,晦,日食。

丁巳二十四年汉高后四年(公元前一八四年)汉禁南越关市铁器。帝曰:“高帝立我,通使共器物。今高后听谗臣,别异汉越器物。此必长沙王计,欲倚汉威德,图我国而并王之,自为功也。”

戊午二十五年汉高后五年(公元前一八三年)春,帝即皇帝位,发兵攻长沙,败数郡而还。

庚申二十七年汉高后七年(公元前一八一年)。汉使隆虑音林闾侯周灶击南越,以报长沙之役。会暑湿,大疫,遂罢兵。帝因此以兵威财物,招抚闽越,西瓯貉(即交趾、九真)皆从属焉。东西万馀里,御黄屋左纛,称制与汉并。

辛酉二十八年汉高后八年(公元前一八〇年)秋,七月,高后崩,诸大臣迎立代王恒,是为文帝。

壬戌二十九年汉文帝恒元年(公元前一七九年)。汉帝为帝亲冢在真定者置守邑,岁时奉祀。召其昆弟为尊官,厚赐之。问宰相陈平,举可使越者。平言陆贾先帝时,曾使越,汉帝召贾为太中大夫,谒者一人为副使,往遗帝书,曰:“谨问,南越王甚苦心劳意。朕,高帝侧室之子也。弃外,奉藩于代。道里辽远,壅蔽朴愚,未尝致书。高皇帝弃群臣,孝惠皇帝即世,高后自临事,不幸有疾,诸吕擅权为变,不能独制,乃取他姓子,为孝惠皇帝嗣,赖宗庙之灵,功臣之力,诛之已毕。朕以王侯,吏以王书罢将军博阳侯。其亲昆弟在真定者,已遣人存问,修治先人冢。前日闻王发兵于边,为寇灾不止,长沙苦之,南郡尤甚。虽王之国,庸独利乎。必多杀士卒,伤良将吏,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独人父母,得一亡十,朕不忍为之也。朕欲定地犬牙之相制者,以问吏。吏曰:‘高皇帝所以界长沙者,王之地也。不得擅变焉。’今也得王之地,不足以为大,得王之财,不足以为富,服岭以南,王自治之,虽然王之号为帝,两帝并立,亡一乘之使以通其道,是争也。争而不让,仁者不为也。愿与王分弃前悪,终今以来通使如故。。故使陆贾往驰谕告王以朕本意,王亦受之,毋为灾矣。因以上褚五十衣,中褚三十衣,下褚二十衣遗王,愿王听乐消忧,存问邻国。”贾至,帝谢曰:“谨奉诏为藩王,长供职贡。”于是下诏曰:“朕闻两雄不俱立,两贤不并世。汉皇帝,贤天子。自今去帝制、黄屋、左纛。因为书称蛮夷大长,老夫臣佗昩死再拜上书皇帝陛下,老夫故越吏也,高帝赐玺绶,以为南越王。孝惠皇帝即位,义不忍绝,所赐老夫者甚厚。高后用事,别异华夷,出令曰:‘毋予南越金、铁、田器、马、牛、羊、即予,予牡,毋予牝。’老夫处僻,马、牛、羊齿已长。自以祭祀不修,有死罪,使内使潘、中尉高、御史平凡三辈上书谢过,皆不反。又风闻老夫父母坟墓已坏削,兄弟宗族已诛泯,故吏相议曰:‘今内不得振于汉,外无以自高异于吴’,故更号为帝,自帝其国,非敢有害于天下。高皇后闻之大怒,削去南越之籍,使使不通。老夫窃疑长沙王谗谮,故发兵以伐其边。老夫处越四十年,于今抱孙焉。然夙兴夜寐,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目不视靡蔓之色,耳不听锺鼓之音者,以不得事汉。今陛下幸哀怜,复故号,通使如故。老夫死,骨不朽,改号,不敢为帝矣。谨因使使者,献白璧一双,翠羽千尾,犀十座,紫贝五百,桂壸一器,生翠四十双,孔雀二双,昩死再拜,以闻皇帝陛下。”陆贾得书还报,汉帝大悦。自是南北交好弭兵,民得休息矣。

癸亥三十年汉文帝二年(公元前一七八年)冬,十月,晦,日食。

甲子三十一年汉文帝三年(公元前一七七年)冬,十月,晦,日食。

十一月,晦,日食。

辛巳四十八年汉文帝后元四年(公元前一六〇年)夏,四月,晦,日食。

甲申五十一年汉文帝后元七年(公元前一五七年)夏,六月,汉帝崩,诏短丧。

秋,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乙酉五十二年汉景帝启元年(公元前一五六年)。汉诏令郡国立太宗庙。

丙戌五十三年汉景帝二年(公元前一五五年)冬,十一月,有星孛于西方。

丁亥五十四年汉景帝三年(公元前一五四年)春,正月,长星出西方。是月,晦,日食。

戊子五十五年汉景帝四年(公元前一五三年)冬,十月,晦,日食。

癸巳六十年汉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一四八年)夏,四月,有星孛于西北。

秋,九月,晦,日食。

甲午六十一年汉景帝中元三年(公元前一四七年)秋,九月,有星孛于西北。是月,晦,日食。

乙未六十二年汉景帝中元四年(公元前一四六年)冬,十月,晦,日食。

丁酉六十四年汉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一四四年)秋,七月,晦,日食。时,帝凡遣使如汉,则称王、朝请以比诸侯,于国内则从故号。

戊戌六十五年汉景帝后元元年(公元前一四三年)秋,七月,晦,日食。

庚子六十七年汉景帝后元三年(公元前一四一年)冬,十月,日月皆赤。

十二月,日如紫,五星逆行守太微,月贯天庭中天庭即龙星、右角、太微、宫垣十星,在翌轸之地、天子之宫、五帝之座

春,正月,汉帝崩。

壬寅六十九年汉武帝彻建元二年(公元前一三九年)春,正月,晦,日食。

夏,四月,有星如日,夜出。

癸卯七十年汉建元三年(公元前一三八年)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九月,晦,日食。

甲辰七十一年汉建元四年(公元前一三七年)。帝崩,谥武。孙胡立后陈朝封帝为开天体道圣武神哲皇帝

黎文休曰:辽东微箕子不能成衣冠之俗,吴会非泰伯不能跻王霸之强。大舜,东夷人也,为五帝之英主。文王,西夷人也,为三代之贤君。则知善为国者,不限地之广狭,人之华夷,惟德是视也。赵武帝能开拓我越,而自帝其国,与汉抗衡,书称老夫,为我越倡始帝王之基业,其功可谓大矣。后之帝越者能法赵武,固安封圻,设立军国,交邻有道,守位以仁,则长保境土,北人不得复恣睢也(恣睢反目貌)。
史臣吴士连曰:传曰:有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名,必得其寿。帝何修而得此哉。亦曰德而已矣。观其答陆贾语,则英武之成,岂让汉高。及闻文帝为帝亲冢置守邑,岁时奉祀,及厚赐其昆弟,则又屈于汉。于是宗庙飨之,子孙保之,非以德耶。《易》曰: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帝其以之。

文王

在位十二年,寿五十二岁 。

王感邻以义,却敌安边,亦称愿治之君也。
讳胡,仲始之子,武帝之孙也。

丙午二年汉建元六年(公元前一三五年)秋,八月,有星孛于东方,长竟天。闽越王郢侵我边邑。王守汉约,不擅兴兵,使人赍书言其事于汉。汉多义之,大为发兵,遣王恢豫章,韩安国出会稽,击闽越。淮南王安上书谏曰:“越方外之地,剪发文身之民,不可以冠带之国法度理也。自三代之盛,胡粤不受正朔,非强不能服,威不能制,以为不居之地,不牧之民,不足以烦中国也。今自相攻击,而陛下发兵救之,是反以中国而劳夷狄也。且越人轻薄反复,不用法度,非一日之积。一不奉诏,举兵诛之,臣恐后兵革无时得息也。间者,岁比不登,民生未复,今发兵资粮,行数千里,夹以深林丛竹,多蝮蛇猛兽,夏月暑时,欧泄霍乱之病相随属也欧泄,欧与呕同。泄,弋掣反,亦吐也。曾未施兵接刃,死伤者必众矣。臣闻军旅之后,必有凶年,言以其愁苦之气,薄阴阳之和,感天地之精,而灾气为之生也。陛下德配天地,泽及草木,一人有饥寒不终其天年而死者,为之凄怆于心。今方内无狗吠之警,而使甲卒暴露中原,霑渍山谷,边境之民,早闭晏开,朝不及夕,臣安窃为陛下重之。且越人绵力薄材,不能陆战,及无车骑,弓弩之用,然而不可入者,以保地险,而中国之人不耐其水土也。臣闻道路言,闽越王弟甲弑而杀之,甲已诛死,其民未有所属。陛下若使重臣临存临存,以尊适卑曰临,恤问曰存,施德重赏以招致之,此必携幼扶老以归圣德。若无所用之,则存亡继绝,建其王侯,此必委质为臣,世共贡职。陛下以方寸之印,丈二之组,填抚方外,不劳一卒,不顿一戟顿与钝通,而威德并行。今以兵入其地,此必震恐,逃入山林,背而去之,则复群聚,留而守之,历岁经年,则士卒罢倦倦与倦同,食粮乏绝。一方有急,四面皆耸,臣恐变故之生,奸邪之作,由此始也。臣闻天子之兵,有征而无战,言莫敢较也。如使粤人徼幸以逆执事,厮舆之卒有一不备而归厮,析薪者。舆,主驾者,。皆贱役之人虽得越王之首,臣犹羞之。陛下以九州为家,生民皆为臣妾。夷狄之地,何足以一日之间间音闲,而烦汗马之劳乎。《诗》云:‘王猷允塞,徐方既来。’言王道甚大,而远方怀之也。臣安窃恐将吏之以十万之师为一使之任也。”是时,汉兵未逾岭,闽越王发兵拒险。其弟馀善乃与宗族谋曰:“王以擅发兵击南越不请,故汉发兵来诛。汉兵众强,即幸而胜之,后来益多,终灭国而止。不如杀王以谢汉,愿罢其兵。”遂杀王郢,使使奉其头致王恢。恢乃以便宜按兵,告韩安国,而使使奉其头驰告。汉帝使庄助来谕意于王。王顿首曰:“天子为寡人兴兵诛闽越,虽死无以报德。”遣太子婴齐入质,因谓助曰:“国新被寇,使者行矣,寡人方日夜整装,入见天子。”助还,群臣咸谏于王曰:“汉兵诛郢,欲以警动我越。且先帝有言,事汉期无失礼。要之,不可以说好语说读曰悦,入见,不得复归,亡国之势也。”王乃称疾,竟不入见。

丁未三年汉元光元年(公元前一三四年)秋,七月,晦,日食。

甲寅十年汉元朔二年(公元前一二七年)春,三月,晦,日食。

乙卯十一年汉元朔三年(公元前一二六年)。王病甚,太子婴齐归自汉。

丙辰十二年汉元朔四年(公元前一二五年)。王薨,谥曰文王。子婴齐立。

史臣吴士连曰:文王交邻有道,汉朝义之,致为兴兵助击其雠。又能纳谏,称疾不朝于汉,遵守家法,贻厥孙谋,可谓无忝厥祖矣。

明王

在位十二年。

王不谨夫妇之端,醸成国家之乱,无足称者。
讳婴齐,文王长子也。

丁巳元年汉元朔五年(公元前一二四年)以吕嘉为太傅。

己未三年汉元狩元年(公元前一二二年)夏,五月,晦,日食。

壬戌六年汉元狩四年(公元前一一九年)春,有星孛于东北。

夏,长星出西方。

乙丑九年。汉元鼎元年(公元前一一六年)

戊辰十二年汉元鼎四年(公元前一一三年)。初,王为世子,入质放汉,在长安娶邯郸樛氏女,生子兴。及即位,乃藏其先帝玺,上书于汉,请立樛氏为后,兴为世子。汉数使使者讽谕王入朝。王惧入见,要用汉法比内诸侯,王固称疾不从,乃遣子次公入质。是岁王薨,谥曰明王。子兴立。

哀王

在位一年。

母后宣淫,强臣専国,弱年庸主,何以堪之。
讳兴,明王次子也。

是年,王既即位,尊母樛氏为太后。初,太后未嫁明王时,尝与霸陵人安国少季通安国,姓。少季,名。是岁汉使安国少季来谕王柔太后以入朝,比内诸侯。复令辨士谏大夫终军等宣其辞,勇士魏臣等辅其决,卫駄路博德将兵屯桂阳待使者。时,王年少,樛后乃汉人。少季至,复与私通焉。国人知之,多不附太后。太后恐乱起,欲倚汉威,数劝王乃群臣求内附。即因汉使者上书,请比内诸侯,三岁一朝,除边关。汉帝许之,赐王与丞相吕嘉银印及内史、中尉、太傅印,馀得自置。除其故黥劓刑,用汉法,比内诸侯,使者皆留镇抚之。

己巳元年。汉元鼎五五年(公元前一一二年)。王及太后饬治行装,重赍为入朝具。时宰相吕嘉年长长一作老,历相三朝,宗族仕官为长吏者七十馀人,男皆尚公主,女皆嫁王之子弟、宗室,及苍梧秦王有连,其居国中甚得众心,愈于王。上书数谏王,王弗听,因为叛心,数称疾,不见汉使者。使者皆注意嘉势未能诛。王及太后亦恐嘉等先事发,欲令汉使者权谋诛嘉等,乃置酒请使者饮,大臣皆侍坐饮,嘉弟为将,将卒居宫外。酒行,太后谓嘉曰:“南越内属,国之利也,而相君若不便者,何也。”以激怒使者。使者狐疑相杖杖,持也,遂莫敢发。嘉见耳目非是,即起而出。太后怒,欲𫓩撞也嘉以矛,王止之。嘉遂出,介分也其弟兵就舍称疾不肯见王及使者,阴与大臣谋作乱。王无意诛嘉,嘉知之,以故数月不发。太后欲独诛嘉,又力不能。汉帝闻嘉不听命,王乃太后孤弱不能制,使者怯无决。又以为王及太后已内附,独吕嘉为乱,不足以兴兵,欲使庄参以二千往使。庄参曰:“以好往,数人足矣。以武往,二千人无以为也。”辞不可,汉帝乃罢参。故济北相韩千秋奋曰:“以一区区之越,又有王、太后为内应,独丞相吕嘉为害,愿得勇士三百人,必斩嘉以报。”于是汉使千秋与樛太后弟樛乐将二千人往,入越境。吕嘉遂下令国中曰:“王年少。太后,本汉人也。又与汉使者乱,专欲内附,尽持先王宝器入献于汉,以自媚,多从人乃相从之人也,行至长安,虏卖以为童仆,自取一时之利,无顾赵氏社稷,为万世计虑之意。”乃与其弟将卒攻王,遂弑王与太后,尽杀汉使者,遣人告苍梧秦王及诸郡邑,立明王长子术阳侯建德为王。王已遇害,谥曰哀王。

史臣吴士连曰:哀王之祸,虽出于吕嘉,而实兆于樛后。夫女色之能覆人家国也多端,其兆不可逆睹。故先王必制大婚之礼,必谨夫妇之端,必别嫌明微,必正位内外,必闲出入之防,必备三从之训,夫然后祸无由至。哀王年少,不能防闲其母,吕嘉当国,内外之事,宁不预知。大国宾至,接之有礼,居之有次,供亿有数,馆伴有人,何至与母后通也。母后深居宫中,不预外事,有事而出,鱼轩翟茀,嫔嫱陪从,何至与使客通也。嘉等与其扑燎原之火于方炽之中,孰若社祸乱之机于未兆之日之为愈也。故曰为人君而不知《春秋》之义,必蒙首悪之名。为人臣而不知《春秋》之义,必陷篡弑之罪。明王、哀王,吕嘉之谓也。

术阳王

在位一年。

赵氏社稷,樛后倾之,本既先拔,末从而顚。
讳建德,明王长子,越妻之子也。

时冬十一月,宰相吕嘉既立王,而韩千秋兵入境,破数小邑。嘉乃开直道给食,未至番禺四十里,出兵击千秋等灭之。使人函封汉使节置塞上即大庾岭名。好为谩辞欺诈之语也,以谢罪,发兵守要害处。汉帝闻之,遣伏波将军路博德出桂阳,楼船将军杨仆出豫章,戈船将军严名严,史失其姓出零陵,下濑将军甲名甲,史失其姓下苍梧,驰义侯贵名贵,史失其姓发夜郎兵,下牂牁江,咸会番禺。

庚午,元年汉元鼎六年(公元前一一一年)冬,汉杨仆精兵九千,先陷寻狭,破石门嘉积石于江,曰石门,得我粟船,因推其船,以数万人待伏波将军路博德。博德曰:“因道远后期与楼船会至番禺。”时有千馀人,遂俱进,杨仆前至番禺。王及嘉皆守。杨仆自择便,居东南面,路博德居西北面。会暮,仆攻败之,纵火烧城。博德不知兵多少,乃为营,遣使招降者,赐以印绶,复纵令相招。楼船将军杨仆力攻,反驱入路博德营军中。黎比也旦,城中皆降。王及嘉与数百人夜走入海。博德又问降者知嘉所在,遣人追之。校尉司马苏弘得王,越郎都稽一伯孙都得嘉。时,下濑、戈船将军兵及驰义侯所发夜郎兵未下,而我越已为路博德、杨仆所平矣时,我越令三使者牵牛三百头,携酒一千锺,持交趾、九真、日南三郡户籍迎降。路博德因拜三使者为三郡太守,治民如故。遂以其地为南海秦故郡。今,明广东是也、苍梧唐曰益州,古瓯貉,我越之地、郁林桂林郡,汉武更名、合浦秦象郡,廉州之属郡、交趾、九真、日南秦象郡、珠崖、儋耳并在大海中九郡。自是汉始置刺史、太守。

黎文休曰:吕嘉之谏哀王及樛太后,使毋求为汉诸侯,毋除边关,可谓能重越矣。然谏不从,义当尽,率群臣于朝廷,面陈帝臣汉帝越之利害,庶几哀王太后有所感悟。若犹不从,则引咎避位,不尔则用伊、霍故事别选明王子一人代位,使哀王得如太甲、昌邑保全性命,则进退不失。今乃弑其君以逞私怨,又不能以死守国,使越分裂而入臣汉人,则吕嘉之罪有不容诛者矣。
史臣吴士连曰:五岭之于我越者是为险塞,国之门户,犹郑之虎牢,虢之下阳也。帝越者固宜设险守国,不可使之失也。赵氏一失其守,国亡统绝,土宇瓜分,我越又分,南北之势成矣。后有帝王之兴,地险已失,复之必难。故征女王虽能略定岭南之地,不能据得岭险,旋底于亡。士王虽复全盛,然犹为当时诸侯,未正位号,没后又失之。而丁、黎、李、陈止有交州以南之地,不复赵武之旧,势使然也。
右赵氏,自武帝起甲午,至术阳王终庚午,凡五世,共九十七年。

大越史记外纪全书卷之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