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990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991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992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违反族规涉讼与权利义务有关者审判衙门应予受理若与确认身分并无关涉不得谓为人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