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924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925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926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高检厅接收县署汇报案件内发见原判错误者得于接收卷宗后十日内提起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