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78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79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80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判决前应征收之诉讼费用因诉讼法上受诉衙门为审判厅应由审判厅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