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74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75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76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私放票布若其行为之目的与意思为预备或阴谋内乱者依内乱罪处罚

  私放票布其行为之目的与意思若系妨害秩序应按照刑律妨害秩序罪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