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693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694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695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有监督监狱职权之县知事非看守护送官员其无故释放刑期未满人犯自不能成立刑律一七二条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