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650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651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652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意图诈收十一村捐款委托他人代收者应以诈欺取财俱发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