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616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617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618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误以前妻为死亡而再娶者自应准其请求予以撤销惟后娶者自愿为妾亦可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