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582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583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584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凡以营利为目的连续将鸦片烟售卖于人者当然成立刑律二六六条之罪贩卖二字并非两事

  刑律之开设馆舍并不以兼售鸦片为条件开设烟灯即可成立

  有心行贿而被人诈骗者系诈欺取财之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