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214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215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216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冒称一省矿主代表不能谓为诈称官员如有诈欺取财行为应依刑律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