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928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929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930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没入保证金处分实包含于羁押具保处分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