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724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725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726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刑事诉讼条例之送达方法当按照民诉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