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601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602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603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选举诉讼受理后如原被告传不到案及不缴讼费等情事均照普通诉讼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