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567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568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569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匪伙仅秘密行动不合于惩治盗匪法各条规定者得按照刑律或治安警察法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