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514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515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516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刑律时期以年计者阅十二月显不以日计算与计月之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