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479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480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481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再审合法案件再审原告人屡传不到可照审判厅试办章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