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167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168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169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银行存款应依存款时收入之现款或票券时值定其应支付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