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159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160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161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稽查队查获烟犯纵令逃逸应依刑律第一百七十二条或二百七十二条分别科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