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039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040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041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拫据族规革族后其子孙果系良善自可请求复族若两造争执不能自决并得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