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012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013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014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扯毁教民私宅所供圣像非对坛庙寺观及礼拜所之所为应以损坏罪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