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编年史卷五下
后醍醐天皇纪五

建武二年
  日本·明治时代
  

正月

建武二年已亥正月二日。左辨官下敕隼人正。征隼人二十人于丹波。明日天皇避方忌于常磐井殿。

七日。足利直义在镰仓。简仁木义长、佐竹义笃(1311-1362)等射手十人。行弓场始。

十三日。中殿两席会。足利尊氏亦与焉。○新千载集、续史愚抄。

北条族越后左近将监、上野四郎啸聚残党。起于长门府。据佐加利山城。少弐贞经遣族武藤赖宗等。渡海击之。力战七日。拔数寨。

十九日。命日御前宫司出云政高造日沈宫。祷荡平。○日御前文书。

朝廷得长门叛书。命少弐赖尚往讨之。赖尚乃西下。○镇西志。

二十三日。龙造寺善智、宫野寂惠等发兵会赖尚军。○龙造寺文书。

敕定僧官相当。大僧正准二位大纳言。僧正准二位中纳言。权僧正准三位参议。○释家官班记。

二月

二日。号准三宫欢子内亲王曰宣政门院。○女院小传。

四日。左大臣兼皇太子傅兵部卿道平薨。年四十九。称后光明照院。○公卿补任。

子良基嗣。次子良忠。○尊卑分脉。

八日。敕摄津座摩社神主渡边重保。世任权中纳言。听牛车。以赏战功。

重保为天(津)彦根命之裔也。祖田津臣始仕座摩社。赐座摩国造。○座摩社文书。

十六日。内大臣定房罢。以右大臣冬教为左大臣。前内大臣公贤为右大臣。权大纳言一条经通为内大臣。○公卿补任。

赤桥英时之灭。其族重时匿伊豫。闻长门变起。乃啸聚党与。据立乌帽子城。○太平记。

河野通任据白泷城应之。通任为通种季子也。○豫章记。

初朝廷以得能通纲、土居通增频有勋功。通纲赐河野通信旧邑而继宗。任备后守。通增任伊豫权守。○太平记。通纲因改河野氏。于是河野通盛失禄。其党怼怨而叛。○豫章记。朝廷闻变。乃以通纲为征讨奉行。○伊豫善应寺文书。与通增等协力击之。○太平记。

二十二日。移檄祝安亲等会军。○伊豫善应寺文书。

二十八日。始设造内里行事所于外记厅。○续史愚抄。又定决断所条制曰。凡文书。宜纠明各地奸诉。前后转变等。以作目录部类。定国奉行。乃交付之。凡诉答对审。若散状至。陈难涩甚等。其系正诉者。宜留文书。而本奉行处分之。是非既决。乃付国奉行。伹其篇曰。先为国别。备载目录。而注进事由。凡牒状。向已经遵行者。宜以本领主所领名字。作副目录交付之。国奉行受此。则以其敕裁有无。施行旨意。不问从前今后。并宜注明之。凡国奉行有故回避者。则宜先送付目录。而后授他人。凡承敕裁者。既赐纶旨。未带当所牒状。则宜禀事由于国奉行。而记入目录。自今以后。敕裁限三十日。限过而无所命者。不与牒状。必经奏闻。仍无牒状者。仰国司守护停遵行。不得交付下地。○建武年间记。久米邦武批。可见中兴崩坏之因。未必为行赏不公。

陆奥守北畠显家命南部师行以横沟弥五郎邑南川内与横沟祐贞曰。涩滞者有咎。○八户文书。

萨摩山田宗久与谷山氏诤讼多年。家计甚困。宗久与族大隅久亲有婚。以其邑在伊集院者为当。债钱久亲。及久亲死。让子忠亲以及宗久妻。皆死。忠亲子忠国立。宗久还债。忠国不肯还邑。宗久请国宣要求。不得。于是遂诉于京师。请施行如故。○萨藩旧记。

久亲祖忠经与忠久祖宗继。异母昆弟也。忠继生忠光及俊忠。忠光称町田氏。俊忠称大隅氏。生久兼→久亲。居伊集院。因以为氏。课诸国地头家人。复置内里大番。

三月

一日。定其条例曰。寺社一圆地。从古所蠲免不复课赋。惟近世所寄附。则服勤仍旧。本所所进止地。并领家预所等所管地。准地头平均课之。惟请所。不必充课。其数从田多寡。远国每三十町。中国二十町。近国十町。各课一人。地不足者。宜辨课役于总领。无总领者。从郡催促。悬命地自服勤之。其它进之代官。町别钱货及人夫。若传马。辄称先例。以累百姓。甚无谓。自今在抚民意。宜为领主役。铠直垂等武器。尚俭素。戒过度。直垂用布。不得用蜀锦、吴绫、金纱、金襕、红紫之类。太刀金银装。并唐皮尻鞘。不得用之。值交递期。则奉行人。役人等正员往参。严令之。又定阵中法曰。幕必卷之。不得垂下。除卫府官。及服仕官衙者外。不得带仗出入。凡诉人。记录所、决断所已定其法。国人不得滥入禁中。畿内人则抵押小路邸。有官职者。及注名诸人。抵记录所、决断所。其余宜由法诉之。近者警固不肃。辄异装出入。宜议察禁之。平民裹头诡异。著鬓帽若笠。或布服。小袴。蔺沓。革袜。革驮复。及商估。禁入阵中。○建武年间记。

诸国皆置国役所。交递番直。及至是冬。而东伐师起。○萨藩旧记。

五日。右大臣公贤兼皇太子傅。○公卿补任。

下野乱。足利直义命石川诠持等。发兵伐之。○石川文书。义诠,义光子也。

八日。僧慧广寂。慧广为武藏比企郡伴姓子。入建长寺。从僧祖元受戒修禅。粗达文薄。元应季年。游元天目山。四年归。北条氏使住净妙寺。慧广乃指三门曰:“推门者多,拨关者少。即今要拨关么,嚯,莫到鸡鸣天晓。”江湖称绝妙。麋至随之。去年斯波伊豫守时家创报国寺。请以往住职。无几获病。跗坐书偈曰。末后一句。佛祖不知。揭翻大海。跃倒须弥。义手而化。年六十三。敕谥佛乘禅师。

十日。陆奥守北畠显家以大须贺二郎阙所七户与结城宗广。○白河结城文书。

取宗广族。邑在七户者。与南部政长(?-1360)摩部乡及未竹等邑与其兄师行及族人。○八户文书。政长于是自甲斐破切井来居焉。师行以女妻之。以为嗣。

十二日。决断所下牒伊豆。禁三岛社祝资亲侵暴。以社领北中村等。交付神主盛亲。一如敕裁。○三岛社文书。

十五日。以僧正弘真为东寺长者。○东寺长者补任。高野僧徒闻之忿怒。自预有澄。行事赖秀。年预贤宥至京师。连署抗疏检校祐胜曰。东寺长者。我门徒秀杰之选也。文观何人。夤缘请谒。滥污此职。可谓密家之陵夷牟。请速革之。更降敕裁。若彼党锥钻。至我山中。则严加纠明。若有犯者。则逐其人。毁其房。又为彼说者。尽处之罪。以一视德。朝家犹固执。则阖山为一。以死拒之。令庄家勿受其命。及帝南狩。北朝罢弘真。以道意代之。○东寺长者补任。僧徒上表谢恩。○高野春秋。

十六日。尊澄法亲王叙二品。○释家官班记。

十七日。置诸门警固奉行。分管国郡。又定传奏及记录所寄人番直。传奏二十人。分四番。寄人二十一人。分五番。权右中辨洞院实夏(1315-1367)。左中辨中御门宣明。右少辨正经。吉田光守、甘露寺隆长为番首。并分日。上直两衙。无旷日。而每月评定七日。庭中。越诉对决各七日。诸员总会决事。○建武年间记。

申命岛津贞久为大隅守护职。○萨藩旧记。

先是中宫怀妊。数修法常磐井殿祷禳。

十八日。中宫分娩。○续史愚抄。

北条氏之伏诛也。天皇因就其若宫街旧址。建圆顿宝戒寺。以济度焉。北条遗臣及镰仓男女。糜集祭之。

二十八日。足利尊氏寄付金目乡半曰。高时天命己尽。秋刑忽臻。今上仁慈。建寺慰灵。爰尊氏奉武将之凤诏。诛逆贼之枭恶。征伐得时。雄勇遂功。乃割金目乡。寄宝戒寺。今上久施殷周之化。愚臣且同伊吕之功。○相州文书。

是月。结城亲朝侵暴石川庄。烧河边八幡祠。祠源赖义所创也。明年。石川光念付伊具骏河守俊家邑。以更造之。○白河结城文书。萨摩谷山郡司觉信。族大兵强。倔疆萨南。山田宗久邑介在其间。久与争租。赤桥英时之为探题也。调停令各纳半以和。觉信不肯从。英时遂破前令。悉予觉信。及勤王师起。宗久数树功。以希复邑。恢复之后。决断所审理。乃以探题判决为失当。其冬。取两造和状。令觉信还邑。而所抑留五年租。直就京偿清。觉信依违。犹不肯与。稽缓数月。决断所督过曰。必还之邑。其所抑留租。限去年九月勘济焉。觉信代教信苦之。然恐坐违敕。乃以奉行人中原明成等三人证判受命。竟解地头所务。以致宗久。犹未偿抑留租也。宗久诉决断所。复下牒督促。会觉信死。子隆信嗣立。宗久重诉决断所。请下牒纠之。未决而乱起。宗久乃变节附足利氏。○萨藩旧记。

赤桥重时党据赤泷城。

四月

二日。三岛社祝安亲发兵。击南洼、钵野土寇却之。

七日。进攻赤泷城。贼徒拒战。伤安亲。○伊豫三岛社文书。

以前大纳言万里小路宣房复为大纳言。○公卿补任。

足利尊氏长子千寿丸叙从五位下。○足利官位记。

大隅调所氏世袭其调所书生及主神司两职。及朝廷置国司、在厅官等辄收夺之。调所敦恒援例争之。不得。于是诉目代。目代以请。

二十日。国司二条良基命左卫门尉经清下国宣。悉还付其地。并禁侵暴。○萨藩旧记。

二十六日。三位局阿野廉子进准三宫。○女院小传。

二十八日。伊豫官军复攻赤泷城。贼徒力拒逾月。○伊豫三岛社文书。

五月

十二日。陆奥守北畠显家以大须贺二郎邑在岩城郡者与结城宗广。宗广乃依上保及石河庄三乡让子亲朝。○白河结城文书。显家又赏伊贺盛光功。与其姑邑矢河子。○饭野八幡社文书。

朝廷欲赏杵筑社奉神剑功。往者名和义高以勋功赐肥后八代等诸社。于是义高奏请。付其高田乡志纪、河内。帝嘉纳。

二十六日。下敕赐之杵筑社。○千家家谱。

伊贺黑田庄从古为东大寺临时神事料所。因建黄泷寺。久之寺僧偃蹇。数抗东大寺。东大寺数严督。既而伊贺诸庄亦不用命。寺僧庄民相谋。拒捍东大寺使者。而殴辱之。使者逃归。东大寺怒。诉曰。请捕僧圆信、慈观、庄民金王盛任等处罪。○东大寺文书。

少弐赖尚伐长门贼平之。○镇西志。

赤桥重时党闻其败。众心离散。重时自杀。立乌帽子城陷。○太平记。

六月

三日。官军拔赤泷城。毁其垒。○伊豫三岛社文书。

贼徒连败。河野通任弃白泷城走。先是河野通盛自六波罗逃归。匿在山林。通任与野本贞政俱往归。亦无所容身。通盛遂走镰仓。及尊氏叛。兄通时与族通贞等并应之。叔父通里与得能、土居等属官军。○豫章记。

陆奥守北畠显家以武石胤显、相马重胤为伊具、亘理、宇多、行方等检断职。○相马文书。

十五日。始开造内里行事所。

十八日。以霪霖发止雨奉币使。寻又发。不止竟月。上野介新田义贞奏请。寄付中村于长乐寺。

十九日。传国宣于目代。太宰权帅二条师基等率兵至持明院殿。

迁上皇于京极殿。物议怪愕。

初西园寺公宗。家世以北条氏援。权倾朝野。富荣绝伦。及北条氏灭。势顿衰。悒悒不乐。北条泰家崎岖潜行。至京师投公宗第。公宗禄养之。使蓄发。更名曰时兴。如辟处士者。因密俱图再兴北条氏。三善文衡为公宗政所执事。从容说公宗曰。知国兴衰。莫如察政善恶。知政善恶。莫如察良臣进退。今藤房逃矣。时事可知也。何不速举事。公宗然之。○批。不足信。乃与族槁本俊季、日野氏光等协谋。使时兴举京畿兵。北条时行举关东兵。名越时兼举北陆兵。公宗将待帝游幸行弑逆。为浴室于北山庄。设计如阱。床下列植降刃。计画已定。事秘不漏。弟权中纳言公重闻知。密上变。○太平记。

二十二日。遣中院良定、结城亲光率兵围北山庄。○公卿补任。

捕公宗及文衡。俊季觉而逸。又捕日野资名父子。○太平记。

楠木正成、高师直等搜捕其党。捕数人于健仁寺前而还。京师骚然。时兴逃脱。不知所之。乃拘公宗于良定第。命亲光鞫讯文衡。拷掠三日。遂服罪。○太平记。

二十五日。命慈道法亲王修五坛法。祷镇静。○续史愚抄。

二十六日。藏人右少辨范国下宣旨曰。权大纳言藤原朝臣公宗。左近卫中将藤原朝臣俊季。右卫门佐藤原朝臣氏光。文衡法师。散位中原朝臣清景等。奉太上天皇旨。谋危国家。宜仰明法博士等。令勘申所当罪名。资名法师知子氏光阴谋与逆。不告官司。亦如之。○公卿补任。乃夺公宗官。○续史愚抄。

明日。大纳言堀川具亲与范国等参阵。流人宣下。

七月

七日。纶旨赐陆奥宇多庄于结城宗广。赏勋功。○白川结城文书。

十一日。赐纶旨僧疏石。以圆觉寺舍利殿。为开山塔头。○相州文书。

诹访盛高之挈北条时行逃也。乃奔信浓诹访郡。○太平记。

健御名方富命故封。因崇祀之。有上社下社。金刺姓世为祝。管全郡及附近邑。称诹访氏。山背佐久郡。滋野姓居焉。皆险僻之地。盘据甚久。族大兵劲。娴练骑射。○信阳杂志(吉泽好谦1710-1777)、千曲真砂。源义仲所资以起也。

镰仓初。诹访大祝盛澄伯父贞方。其后世为大祝。继宗称神氏。十世孙曰赖重。已老。让家子时继。削发号照云。○梅松论。盛高往托之。○太平记。照云、时继与滋野族俱推时行为将。举兵相应。小笠原贞宗(1292-1347)驰使上变。朝廷议曰。贼必由木曾而来。乃遣兵备尾张路。○梅松论。

时行以信浓兵。东赴镰仓。足利直义闻警。乃遣涩川义季、岩松经家伐之。时行军已至武藏。邀战于高丽郡女影原。其锋锐甚。义季经家挫衄自杀。直义遣小山秀朝援之。战于府中败死。○梅松论、太平记。

诸国竞起应贼。○太平记。

义季二子。长曰直赖(1335-1356)。季曰时直。经家无后。兄曰直国。○尊卑分脉。后著上野。秀朝子曰朝氏。

二十二日。直义自将伐时行。○梅松论。

初直义甚憎护良亲王。幽之药师堂谷东光寺。○镰仓大日记。涂土为宫。曰牢御所。猜防甚严。惟新按察典侍持明院氏(南御方)侍焉。○太平记、尊卑分脉。于是直义恐其生变。临发使渊边甲斐守义博杀之。○梅松论、太平记、保历间记。既而战于井出泽。败。○梅松论。

二十三日晓。与细川显氏等奉成良亲王仓皇西走。○神皇正统记、太平记、保历间记、梅松论。

义博至东光寺。○镰仓大日记。

护良方就灯诵经。经入斩首而去。年二十八。弃尸不收。持明院氏与理致光院僧俱葬之。削发为尼。○太平记。赍遗骨归。○太平记。后十二年。东光寺僧友桂为建塔焉。○镰仓志、镰仓揽胜考。

二十四日。时行军奄至。佐竹义笃邀战于武藏鹤见。小野崎通春等奋斗不胜。二人弟义直、通乐等皆死。○密藏院文书。

明日。时行入镰仓。○镰仓大日记。镰仓将士迎奉之。○保历间记。北条遗族削发免罪者。皆出仕焉。○梅松论。

兴福寺僧徒构隙。攻东南西南诸院。诸院使驰京师。请遣兵护寺。且制暴徒。数反不报。僧徒遂坏毁诸院去。诸院愤恚。佥议逃匿山林。誓曰彼弃同好。我不复与维摩会矣。若朝廷不罪暴徒。不修寺院。则死不还也。○小笠原文书。

直义之奉成良亲王走也。豪杰竞起应北条氏。要击诸路。直义苦战。○太平记。

骏、远多工藤族。狩野、船越、原、槁爪、久野、入江、冈部、兴津、天野、蒲原、野边、吉香、相良诸氏。盘踞绵亘。○尊卑分脉。

直义遣使。结纳入江氏。○太平记。进及手越驿。敌拦截安倍川。直义兵少。从士殊死而战。不胜。窘甚。细川定禅劝自杀。渊边义博曰。臣先试死耳。姑待之。单骑冲敌而死。○太平记、难太平记。名儿屋三郎亦死。直义将引决。今川范国曰。此非死所矣。且退聚兵而可也。执衔反马首。从士策之。马逸而东。范国止而血战。夜还兴津营。○难太平记。入江左卫门尉春伦得直义使。聚族人议。皆曰。北条氏必复兴矣。宜击直义应之。春伦曰。天下成败。非我所得知也。入江庄。元德宗领。朝廷特赐。以得养我家人。吾惟知为恩致死而已矣。○太平记。乃以百余骑来援。直义因得破贼而越宇津谷。○梅松论。入江氏后为细川家臣。定禅为显氏弟也。○尊卑分脉。父赖贞。在相模村山。疗病温泉而遭乱。显氏已得走。遣使报无异。赖贞见使者曰。吾在敌中。不得一战酬恩。可惭也。宁死。使儿曹不顾念挫气耳。引刃自杀。○梅松论。

朝廷得信浓变报。

二十八日。以藏人右少辨范国为奉行。命东大寺等胜伏诹访赖重等。○续史愚抄。

足利直义逃至三河。驻军矢矧。驰甲息兵。驰使奏状。○太平记、梅松论。

大江时古奉成良亲王。俱还京师。○元弘日记里书。

八月

一日。命尊澄慈道两法亲王。修法禁中。胜伏信浓贼。○续史愚抄。

二日。杀西园寺公宗。○公卿补任、园太历。

先是公宗狱成。公卿议罪。奏请拟流。托名和长年。安置出云。○太平记。至是遂诛之。北畠亲房论之曰。西园寺氏阿附北条氏七世。其共灭宜矣。虽然弘仁以来。停朝臣死刑。公宗托戚里亲。官至三台。宜从宽宥。主者误旨。处之死云。○神皇正统记。

日野氏光坐为公宗草院宣。赐死。○尊卑分脉、太平记。

斩三善文衡于六条河原。○太平记。

足利尊氏得直义报。以奏曰。直义兵寡弱。今退在路。乞济师。臣请往讨贼。朝廷未许。率兵擅发。○梅松论。

以今川式部大辅赖基为东海道大将。与上野赖胜、仁木义照、京极高氏等先发。○太平记。

赤松圆心失播磨守护。怏怏怀决望。尊氏谓曰。此行大事。顾得卿子一人与俱往。圆心乃使子贞范从之。武人失职者。亦多从行。○梅松论。

赖基为基氏长子。赖胜为义辨子。义照为赖章从弟。父曰义任。○尊卑分脉。

筑后三池南乡地头三池贞家与近卫前参议家(非京城近卫氏)争租。近卫家请中分以和。决断所允之。

四日。以命贞家。北条时行既克复镰仓。遣名越式部大辅追踪直义。○太平记、难太平记。

六日。尊氏会直义于矢矧驿。○太平记、梅松论。名越兵越佐夜中山。而至槁本构寨。○太平记、梅松论。

八日。尊氏前军进击之。安保丹后守济湖搏战。敌败走。尊氏以其兄为贼魁也。即作券书与丹后守。令袭父道潭邑。众见之亦思奋。○梅松论。

京师以贼啖益炽。更修五坛法三七日。○续史愚抄。

九日。遥授足利尊氏征东将军。○神皇正统记。尊氏之东。

请补征夷大将军。诸国总追捕使。朝议不许。而有是命。○神皇正统记。尊氏不怿。○保历间记。

陆奥扰乱。富泽城主结城摄津守盛广据长仓城。举兵叛。○白河结城文书。遥应北条时行。远迩鼓和。陆奥守北畠显家发兵伐之。收盛广邑。托结城宗广。又命南部政长等。伐所在贼。○白河结城文书。

槁本贼军退屯佐夜中山。○太平记、梅松论、难太平记。

今川赖基乘胜进击。斩名越式部大辅。○难太平记。余众却走。又击之于高槁畷。伊东信浓守祐持战于清见关。力尽纳降。祐时为工藤祐经之裔。父曰贞祐。祖父祐宗。己老。薙发号慈证。二人俱在伊豆。尊氏因令祐持遣使招之。○日向记。

十三日。伊达行朝与族为显伐白河贼于长仓城破之。

十五日。又破之。○元弘日记里书、白河结城文书。官军进至伊豆府。

十六日。常陆人德宿干宗等率兵来属。贼屯汤本。阻箱根险。○难太平记。

十七日。上野赖胜、仁木义照等战于芦河。今川赖基锐进。击汤本寨。陷敌中。路崄甚。跌坠巉崖。其骑条家所赐之骏日松风。跃而逸。脚皮尽脱。○难太平记。贼不能支。退阻相模河而阵。○梅松论、太平记、难太平记。

十八日。官军至河。○元弘日记里书。河水适涨。○太平记、难太平记。贼筑盾在前岸。京极高氏望见曰。敌为此形势而挑我。济河先驱。我家故事。不可失也。乃鞭马乱上流。贼攒箭繁射。中新屋三郎。颠。高氏挥刀斩二人。大呼先登。○太平记。赖基与赤松贞范等。自中流济。贼拒击甚力。赖基被箭如猬。与族人皆毙水中。○难太平记、太平记。高师泰等自下流济。○太平记。德宿干宗失旗手。官军咸济。贼溃走。聚片濑。阻水守。○梅松论。赖基勇悍轻疾。每先军进。终冒险而死。弟范国在中军。及济觅尸水中而葬。子扫部助赖贞、三河守赖兼、见世。后小手差原之役。季父刑部大辅范满。方病。扶马从军。縻足镫革而战。贼斫股。为酒田氏所斩。以见世继役。亦夭。○难太平记。

十九日。官军进战于片濑河。鸟栖彦太郎干安、苇名远江守盛员等死之。○太平记。

干安为德宿族。盛员为三浦族。佐原盛连之后也。父曰盛宗。长子高盛与父共死。次子直盛继家。其后著于陆奥会津。○苇名文书。

贼又败走。官军入镰仓。诹访照云等走大御堂自杀。纵时行潜逃。○太平记。时行方幼。及复镰仓。故老夷灭。其子弟之潜匿而存者。皆非辅佐器。所从皆乌合枭恶徒。不足成事。经二十四日而败。当时谓之二十日前代。或中先代云。○梅松论。

京师未知之。

二十日。下纶旨西国。征兵自卫。○宗像文书。尊氏已克复镰仓。乃居二阶堂别堂。○鹤冈社务次第、梅松论。初赖朝之始据镰仓也。付相模桑原乡于鹤冈祠。劝修长日诵经。○东鉴。后沿为例。廊隅设坛。曰座不冷。尊氏付武藏佐佐目乡。复行座不冷祷。○鹤冈社务次第。照云父子已诛灭。乃以其族藤泽四郎政赖为诹访大祝。搜捕残党。时继子赖继甫七岁。匿于内原山窟穴中。政赖狩内原。索之不得。家臣数辈。昼伏夜出。求米盐充饥。○诹访大明神绘词。北条氏亡后。其族党规图恢复。随记随败。时行能复镰仓。亦不久而败。名越时兼率兵而西。加越豪杰拦截于大圣寺。斩之。余党奔窜。于是人皆知其不复兴。因革面出降。○太平记。尊氏尽释其罪。定功行赏。从军将士莫不悦服。○梅松论。推戴之。隐隐如旧将军。○太平记。陆奥人小平氏等应贼。据木幡山谷。陆奥守北畠显家命武石胤显发海道兵伐之。二十八日。胤显移檄伊贺诸氏。刻日会击贼。○饭野八幡社文书。三十日。遥授尊氏从二位。○公卿补任、足利官位记。在京诸人争遣使贺克捷。○梅松论。北畠亲房论之曰。尊氏归顺。固其分耳。朝廷宠禄甚过。遂养成其代赖朝之心。官至参议。位至二位。赐之三国。加之郡庄。夫尊氏虽谓将族。分为倍隶。无殊功而有隆赏。谁不怪疑乎。朝廷乘运毙高时。是天也。非人也。于是武人立功以偿罪。得保其家。为恩已大矣。窃天功。至门族居高官听升殿。当时朝臣或曰。吾以谓朝家复政。乃反为武人之世乎?夫为政以仁。行之以断。神圣之训也。何谓断。曰任用选人。曰领土公平。曰信赏必讨。违之为乱政。古者官功不以赏功。是以有勋等。官则有其主掌。非才不任。是谓之名器不假人。天庆赏藤原秀乡、平贞盛。康平赏源赖义。不过一任四五年职也。犹为违古矣。保元滥赏。以渐致平清盛骄横。于是赖朝特起伐之。以霁朝家积年之愤。可美真乎。镰足以来。无比其功勋焉。然及朝觐。授大纳言大将。固辞再三而后受之。其子乃升大臣。不旋踵亡。北条义时位不过四位。官止左京权大夫。泰时继之。克诫子孙。故至亡不敢登高官。凡举人以德。德同选才。才均取功。德义、清慎、公平、格勤谓之四善。选人之道也。格曰。朝为厮养。夕至公卿。盖古者任用不限家。宽弘以来。始选谱第。防其滥也。历任七国合格。考之公文。而后任参议。夫谱第之选。不为无憾。犹胜滥受。今建以一旦之功。举武家陪隶。而授高官。不啻乱朝典。亦将祸及身。若夫领土。古有功用。大功世之。次及子孙。下止身而已。治天下。不专有国郡。无不输地。国有守。郡有领。治民于国命下。如运诸掌。院宫供奉。百官食禄。尽出其中。官田职田。总下官符。惟食正税耳。国则国司所制也。中世滥与庄园。始有不输地。后三条帝置记录所。以停其弊。至白河鸟羽朝。新庄滋多。国司所和。不及百一。文治初。国置守护。庄园乡保置地头。而古制悉废矣。今天下一统。宜矫正以复古。乃虑其甚过。宜酌量行之。奈之何。本所之地。亦混功赏。累叶之家。始为空名。是皆夸功之徒。胁迫天子。而皇威之致轻也。于是乎朝廷欲收豪族之心。其无功而有力者。称本领赐之。则称近境请之。或称阙所授之。国郡附属之地。诸家相传之邑。亦给与之。欲治益乱。欲安益危。季世之政可悲夫。生王土而效忠于国。是人臣之道也。何言功劳褒赏而励后。是人君之政也。安得竞争。况无殊功。而怀非分望。自践厉阶乎。中古犹戒豪强。豪强则骄。因危身覆家。不可不戒也。鸟羽帝时。数下制符。禁诸国武士隶属源平二氏。盖二氏之卫皇宫。必赐宣旨。而征其兵。迨至是时。稍有应私募者。因有此令。今日之乱。始启其端矣。当时从军者。致功死节。辄夸称曰。赐日本国。曰给日本之半。犹不足矣。此虽俚谚。大误心术。夫履霜坚冰至。乱臣贼子之出。其始未尝不由言不慎也。世之浇漓。日月非失光也。草木非改色也。惟人心之移。谓之末世。君人者。以有限之地。待无限之人。宜体认知其分。然而致世有此言。叛乱之胎也。赖朝之伐藤原秀衡也。畠山重忠功最大。及行赏。请陆奥国最小郡。又熊谷直实以功受邑。其券称曰日本第一之勇。尝视之朝。朝臣称赞曰。所褒甚大。而所与甚小。重名轻利。一如此乎。未知称赞者。能知其意乎哉。东国古风已凌夷而尽。公家旧制。殆衰替无余。世之衰。可胜叹哉。天下一统。京师繁盛。仅间一年。而尊氏叛。○神皇正统记。九月一日。陆奥守显家与书南部政长。褒其战状。○八户文书。陆奥寻平。显家收结城盛广白河庄数邑与结城宗广。亲朝以下。各与阙所地。赏功有差。奏请太政官符。定授其地。○白河结城文书。二十四日。足利尊氏收栗饭氏邑上总梅佐古付篠村八幡社。二十七日。命三浦高继袭父时继本领相模大介职并三浦十乡。及上总天羽郡二乡。摄津都贺庄。丰后高田庄。信浓村井乡。陆奥五户。会津河沼郡。上野新田。○苇名文书。以信浓住吉庄及武田恶五郎政高邑与小笠原贞宗。○胜山小笠原文书。其他以常陆信浓阙所。赏功有差。○梅松论。朝廷既诛规矩高政等。收其邑赐功臣。以肥后大浦皆代地头。赐菊池武重。寻又赐托摩宗直。因相争讼。三十日。决断所下牒大友千代松丸(氏泰1321-1362)。定授宗直。○丰后文书。大隅大祢寝、鹿屋、串良、横川、四院、小原、别府、西俣、股引、曾、小川等预所职田。并为下大隅寄郡。岛津贞久为预所职。输租中官职。于是请领职如故。许之。十月七日。下太政官符于太宰府曰。输租不怠。不复失禄。○萨藩旧记。常陆国遣使。处分真壁郡正税及阙所地。郡人抚命。十三日。命长冈氏镇制之。○真壁长冈文书。竹田津贞广等之赐丰后香贺庄也。旧地头河越治重等不服。聚党侵暴。贞广争诉之。十五日。大友贞载命守护代。与竹田津、都甲二氏临镇制之。取誓书以定其争。○丰后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