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五 大学衍义补
卷一百十六
卷一百十七 

    ○总论威武之道(下)

    梁惠王曰:“晋国,天下莫强焉,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东败于齐,长子死焉,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寡人耻之。愿比死者一洒之,如之何则可?”孟子对曰:“地方百里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治也)(耘也),壮者以暇日修其孝弟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杖也)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王请勿疑。”

    朱熹曰:“百里,小国也,然能行仁政则天下之民归之矣。省刑罚、薄税敛,此二者仁政之大目也。君行仁政则民得尽力于农亩,而又有暇日以修礼义,是以尊君亲上而乐于效死也,以彼暴虐其民而率吾尊君亲上之民往正其罪,彼民方怨其上而乐归于我,则谁与我为敌哉?仁者无敌,盖古语也。百里可王,以此而已,恐王疑其迂阔,故勉使勿疑也。”

    孔文子曰:“惠王之志在于报怨,孟子之论在于救民,所谓惟天吏则可以伐之,盖孟子之本意。”

    臣按:惠王之问孟子,意欲强兵以报怨,孟子乃教之以施仁政于民,以为天下莫敌之策。徐观其策,不过使民深耕易耨、孝弟忠信则可以制梃而挞秦楚之兵,夫车徒之众、兵刃之利不足以当秦楚之强,乃欲制梃以挞之,岂不大迂阔而不切于事情哉?然观战国之时其国有六,其后皆亡于秦,固以秦之强而有坚甲利兵也,及秦之亡乃不过起于折竿斩木之匹夫,当是时也,天下一家、万国一君,岂无坚甲利兵哉?然而无救于秦之亡,由是观之,坚甲利兵虽可以张国威于一时,而孝弟忠信终可以结民心于悠久也,孰谓孟子之言迂阔哉?

    齐宣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勇。”对曰:“王请无好小勇,夫抚剑疾视(怒目而视)曰彼恶敢当我哉?此匹夫之勇,敌一人者也,王请大之。《诗》云:‘王赫(怒貌)斯怒,爰(于也)整其旅(众也),以遏(止也)(往也)(密人侵阮,徂共之众),以笃(厚也)周祜(福也),以对(答也)于天下。’此文王之勇也,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遏敢有越厥志?’一人衡行(谓作乱也)于天下,武王耻之,此武王之勇也,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

    朱熹曰:“小勇血气所为,大勇义理所发。《诗》,《大雅·皇矣》篇,此文王之大勇也;《书》,《周书·泰誓》之篇也,言武王亦大勇也。王若能如文、武之为,则天下之民望其一怒以除暴乱而拯己于水火之中,惟恐王之不好勇耳。”

    又曰:“此章言人君能惩小忿则能恤小事,大以交邻国能养大勇,则能除暴救民以安天下。”

    张栻曰:“小勇者血气之怒也,大勇者礼义之怒也。血气之怒不可有,礼义之怒不可无,知此则可以见性情之正而识天理、人欲之分矣。”

    臣按:怒者七情之一也,怒与喜对,圣人之情发皆中节,其喜也则为庆赏,天下莫不仰其泽,其怒也则为刑戮,天下莫不畏其威。密人侵阮徂共,二国之人涂炭极矣,文王一怒而二国之人得其安;商辛横行于天下,天下之人荼毒甚矣,武王一怒而天下之人除其害,是则当世之民惟恐吾君之不怒也。若夫汉武帝之出师塞北,隋炀帝之渡海征辽,元世祖之兴师日本,斯民生于元狩、太初之间,大业至元之世者,何不幸而遭其君之怒哉。吁,文武之怒,上怒而下喜;三君之怒,上怒而下怨,后世人君尚知所鉴戒哉!

    齐人伐燕胜之,宣王问曰:“或谓寡人勿取,或谓寡人取之,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五旬而举之,人力不至于此,不取必有天殃,取之何如?”孟子对曰:“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岂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

    朱熹曰:“按《史记》,燕王哙让国于其相子之而国大乱,齐因伐之,燕士卒不战、城门不闭,遂大胜燕。运,转也。言齐若更为暴虐,则民将转而望救于他人矣。”

    赵岐曰:“征伐之道当顺民心,民心悦则天意得矣。”

    齐人伐燕取之,诸侯将救燕,宣王曰:“诸侯多谋伐寡人者,何以待之?”孟子对曰:“臣闻七十里为政于天下者,汤是也,未闻以千里畏人者也。《书》(《商书·仲虺之诰》,下同)曰‘汤一征,自葛始’,天下信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言何为不先来伐我)我。’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虹也)也,归市者不止,耕者不变(动也),诛其君而吊其民,若时雨降,民大悦,《书》曰:‘徯(待也)我后(君也),后来其苏(复生也)。’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为将拯(救也)己于水火之中也,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若杀其父兄、系累(絷缚也)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宝玉之器),如之何其可也?天下固畏齐之强也,今又倍地(并燕而增一倍之地)而不行仁政,是动天下之兵也。王速出令,反其旄(老人)(小儿),止其重器,谋于燕众,置君而后去之,则犹(尚也)可及止(及其未发而止之也)也。”

    朱熹曰:“千里畏人,指齐王也。一征,初征也。天下信之,信其志在救民不为暴也。此言汤之所以七十里而为政于天下也,齐之取燕,若能如汤之征葛则燕人悦之,而齐可为政于天下矣。今乃不行仁政而肆为残虐,则无以慰燕民之望而服诸侯之心,是以不免乎以千里而畏人也。”

    齐人伐燕,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曰:“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

    吕大临曰:“奉行天命谓之天吏。废兴存亡惟天所命,不敢不从,若汤武是也。”

    臣按:燕、齐皆列国也,燕虽不道,齐非天子而擅兴师以伐之,律之以春秋之法固有不当然者,此孟子所以有天吏之说也。况燕之与齐,地丑德齐,无甚相远,然燕之君不当以先君之位而予诸人,而其臣亦不当受其君之位而不辞,是时周室微弱,不能执九伐之权,燕齐接壤而邻国有变乱为之救正,亦不为过。然是时燕民无罪而为乱者在子哙、子之,齐人既胜燕之后,即当如孟子所言,速出令而返其民之老小,置其国之宝器,诛其君臣之作乱者,然后谋于燕之世臣耆旧,别立君而去,其于燕之土地、人民无所利之,如此,则是为邻国定乱非取而有之也。齐王虽非天吏,然存兴灭继绝之心、诛乱安人之意,亦庶几乎汤武之师矣。先儒谓汤十一征不是全灭其国取之,则是蹊田而夺之牛,齐王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则是灭绝其国矣,安能逆止诸侯之兵哉?此孟子为齐人画为区处取燕之策,可以为后世用兵定乱之法。

    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外城),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甲也)”非不坚利也,米粟(谷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

    朱熹曰:“天时,谓时日支干、孤虚旺相之属也。地利,险阻城池之固也。人和,得民心之和也。三里、七里,城郭之小者。郭,外城;环,围也。言四面攻围,旷日持久,必有值天时之善者。委,弃也。言不得民心,民不为守也。域,界限也。言不战则已,战则必胜。”

    张栻曰:“得道者顺乎理而已,举措顺理则人心悦服矣,先王之所以致人和者在此而极。夫多助之效至于天下顺之,其王也孰能御之?失道则违拂人心,心之所暌,虽亲亦疏也,不亦孤且殆哉?虽有高城深池,谁与为守?”

    臣按:孟子言天时、地利、人和三言者,万世用兵之要也,然就其中权其轻重而言,则天不如地、地不如人,用兵以争天下而不得人心之和,虽得天时、地利,犹无得也。先儒谓得天下者凡以得民心而已,得人心在得道,本乎道以得人心,则地利之险有人以为之守,天时之善有人以为之乘,先王之守国家用天下,本末具举,如此,则固以得道得人心为本,而亦不废天时、地利之末也。夫用兵者固欲夫三者之兼举,然所以收人心而使之和者,又非临时可致者也,则又在乎平日省刑罚、薄税敛,教之以孝弟忠信,行先王之政以恤其民,如此,则无敌于天下而为天吏矣,则虽地利不固而天时未顺,亦足以自守矣,况兼得天时、地利也哉?

    孟子曰:“《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

    朱熹曰:“《春秋》每书诸侯战伐之事必加讥贬,以著其擅兴之罪,无有以为合于义而许之者,但就中彼善于此者则有之,如召陵之师之类是也。征所以正人也,诸侯有罪则天子讨而正之,此《春秋》所以无义战也。”

    孟子曰:“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舂杵)也。”

    朱熹曰:“《武成》言武王伐纣,纣之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孟子言此则其不可信者,然《书》本意乃谓商人自相杀,非谓武王杀之也。孟子之设是言惧后世之惑,且长不仁之心耳。”

    孟子曰:“有人曰我善为陈、我善为战,大罪也。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南面而征北狄怨,东面而征西夷怨,曰‘奚为后我’。武王之伐殷也,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王曰‘无畏,宁尔也’,非敌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征之为言正也,各欲正己也,焉用战?”

    朱熹曰:“制行伍曰陈,交兵曰战。民为暴君所虐皆欲仁者来正己之国也。”

    张栻曰:“不志于仁而徒欲以功力取胜,则天下孰非吾敌?胜与负均为残民而逆行耳。”

    许谦曰:“孟子之时,皆尚攻战,能者为贤臣,而孟子乃以为大罪。盖国君苟能行仁政以爱其民,使之饱暖安佚,则下民亲戴其上矣,其他国之民受虐于君者心必归于此,人既乐归于我,我以亲上之民而征虐民之君,则其民岂肯与我为敌哉?”

    臣按:孟子此三章皆明征伐之事,一章言春秋之时无义战之兵,二章言武王仁义之师无血流漂杵之事,三章言汤武仁义之师必不用我善为战之人。

    《老子》曰: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故善者果而已矣,不敢以取强焉。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非道,非道早已。

    林希逸曰:“兵,凶器也。我以害人,人亦将以害我,故曰其事好还。用师之地,农不得耕,则荆棘生焉;用兵之后,伤天地之和气,则必有凶年之灾。”

    臣按:人臣之佐君,当以道胜天下,使天下之臣庶皆出于吾道化之下,若不能以道胜而惟以兵强焉,则所以佐其君者非其道矣。所以然者,好胜者必遇其敌,吾以兵加人,而人亦以兵加我,一往一返,必然之理也。矧兵戈一兴,农业必废,杀戮既盛,天和必伤,在地则生荆棘,在天则召水旱,在人则致疾疫,兵虽不可用,亦不能不用,是以善于用兵者必果焉。果者何?果决其所行也。所以除残暴、戡祸乱,不果则民害不除而无有已时,如是用兵,斯之谓善,非用以之取强于天下也,用之取强则非善矣。然所谓果者,若矜伐自骄,得已而不已,恃强以陵人,则不可也。必勿矜、勿伐、勿骄、勿强,不得已焉,恒于果敢之中而存抑谨之意,如是,则吾之兵不至于过壮而老矣。盖兵直为壮,曲为老,凡物皆然,故曰物壮则老。苟用兵而矜伐骄强,可以已而不已,则必过壮而老矣,如此,则是不能以道佐主,不能以道佐主则有速死之理,故曰非道早已。

    又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是以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故不美也。若美必乐之,乐之者是乐杀人也。夫乐杀人者,不可得志于天下矣。

    臣按:佳之为言美也,兵者凶事而以之为佳美,是乃世间一种不吉利不祥善之器具也,惟其为不祥之器,是以其用也,在物无不恶之,乃人亦或有以为佳美不恶之者,无乃反以兵为佳乎哉?有道之士心恬淡而志无为,惟以道德为乐,不以兵戎为佳,岂肯处其身于不祥之地而杀人以为乐哉?后世人主如以用兵为佳、杀人为乐,本欲求以得志于天下,卒之殒身覆宗者多矣,老氏之言所宜深戒。

    又曰: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臣按:老氏此三言所谓以正治国、以无事取天下,与圣人之道无以异也。以奇用兵,说者谓奇为诈术,臣窃以为不然,盖所谓奇者,若所谓攻其无备、出其不意、避实击虚、乘机设覆,非所谓偏邪不正也。

    又曰: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

    臣按:为士者必以文事,而武自名非以善士矣。战所以行天讨,非以泄己怒也,以怒为战,非善战矣。与人战而胜焉非善胜也,不与敌战而敌服,斯乃为善胜矣。用人而为之下,不以己长胜物,不以己有陵物,则于用人之道善矣。若是者,皆是不争之德而能用人之力者也。

    又曰: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仍无敌、执无兵。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臣按:老氏所谓用兵有言,谓世人之用兵者有如此言也。我不敢先动而惟应人,是为不敢为主而为客;我之进也固寸步不敢先,若其退也虽至于尺亦不计焉。行然后能行,吾之用兵行而若不行;攘者必以臂,吾之行兵如人之攘而不用臂;遇敌必因仍之,吾所因者敌而若无敌;执持必以兵,吾所执者兵而若无兵,若是者盖以不争为德也。然争固不可,而轻敌亦不可,是故行兵之祸,轻敌为最大,轻敌而忽之,不以为哀而反以为喜,则吾所以为国之宝,几何而不为所丧乎?故两敌之国,抗兵以相加,其一自哀者常胜,哀者不以用兵为喜,恒戚戚然悲念也。惟其不喜于用兵,其志恒有哀矜之意,惟恐或至失误以丧吾所恃之宝也,则宝常为我所有矣。宝者何?国宝于民也,用兵而能哀,其亦异乎以兵为佳者矣。不以兵为佳而以为哀,非不得已不用焉,则必不至于败衄而丧吾之所宝者矣。

    《荀子》曰:观国之强弱,贫富有征验,上不隆礼则兵弱,下不爱民则兵弱,己诺不信则兵弱,庆赏不渐则兵弱,将率(与帅同)不能则兵弱。

    臣按:国之强弱在乎兵,就《荀子》之言而反观之,是故上隆礼则兵强矣,下爱民则兵强矣,己诺而能信则兵强矣,庆赏以其渐则兵强矣,将率能其任则兵强矣。观人之国者不必观乎其卒伍,观是五者有能有不能者,则其强弱可知也已。

    临武君(盖楚将,不知其姓名)与孙卿议兵于赵成王前,王曰:“请问兵要。”对曰:“上得天时,下得地利,观敌之变动,后之发,先之至,此用兵之要术也。”孙卿曰:“不然。臣所闻古之道,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乎一民,弓矢不调则羿不能以中六微,马不和则造父不能以致远,士民不亲附则汤、武不能以必胜也。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也,故兵要在乎附民而已。”临武君曰:“不然。兵之所贵者势力也,所行者变诈也,善用兵者感忽(恍忽也)悠暗(远视)莫之所从出,孙、吴用之无敌于天下,岂必待附民哉?”孙卿曰:“不然。臣之所道,仁人之兵,王者之志也。君之所贵,权谋势力也;所行,攻夺变诈者,诸侯之事也。仁人之兵不可诈也,彼可诈者,怠慢者也、路(暴露)(读为袒,露袒谓上下不相覆)者也、君臣之间滑(乱也)然有离德也,故以桀诈桀犹巧拙有幸焉,以桀诈尧,譬之以卵投石、以指挠(搅也)(汤也),若赴水火,入焉焦没耳。故仁人上下百将一心,三军同力,臣之于君也、下之于上也,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若手臂之捍头目而覆胸腹也,诈而袭之于先惊而后击之一也。”

    臣按:荀卿此言反本之论也。所谓兵要在附民,民不亲附则汤武不能以必胜,若权谋势力以行诈,施之于其敌犹有工拙,若遇仁义之主,民亲附而将用命,何所用哉?

    陈嚣问孙卿子曰:“先王议兵,常以仁义为本,仁者爱人,义者循理,然则又何以兵为?凡所为有兵者,为争夺也。”孙卿曰:“仁者爱人,爱人故恶人之害之也;义者循理,循理故恶人之乱之也。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故仁人之兵,所存者神,所过者化,若时雨之降,莫不说喜。”

    臣按:荀卿此言可见帝王之兵非禁暴除害不敢轻举,所以为仁义之师,故其所存者神妙而不测,所过者化融而无迹,此其所以为王道而上下与天地同流,固非伯功小小补塞间隙之可比,又岂非因小忿、争小利者所可同年语哉?

    《三略》曰:务广地者荒,务广德者强;能有其有者安,贪人之有者残。残灭之政,累世受患。造作过制,虽成必败。舍己而教人者逆,正己而化人者顺。逆者乱之招,顺者治之要。又曰:圣王之用兵,非乐之也,将以诛暴讨乱也。夫以义诛不义,若决江河而溉爝火,临不测而挤欲坠,其克必矣。所以优游恬淡而不进者,重伤人物也。夫兵者不祥之器,天道恶之,不得已而用之,是天道也。夫人之在道,若鱼之在水,得水而生,失水而死,故君子者常惧而不敢失道。

    臣按:《三略》之书,或谓为太公之书,然其中所引《军谶》及所谓英雄侵盗县官等语,皆非三代以前之言,然汉光武尝引其言以为诏,则此书之传亦已远矣。其中可取者鲜,然此数言者庶几不悖于圣贤之旨,故录之,不以人而废言也。

    《司马法》曰: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故仁见亲,义见说,智见恃,勇见方,信见信。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战道,不违时、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故国虽大,好战必忘;天下虽安,忘战必危。

    先王之治,正名治物,立国辨职,以爵分禄,诸侯说怀,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圣德之治也。其次,贤王制礼乐法度,乃作五刑,兴甲兵以讨不义。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

    陈师道曰:“齐威王使其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附以先齐大司马田穰苴之说,号曰《司马穰苴兵法》。夫所谓古者《司马兵法》,国之政典也;所谓《穰苴兵法》,太史迁之所论,今博士弟子之所诵说者也。昔周公作政典,司马守之以佐天子平邦国、正百官、均万民,故征伐出于天子,及上废其典、下失其职而周衰矣,故征伐出于诸侯,典之用舍兴坏系焉。迁徒见七国楚汉之战以诈胜而身固未尝行道也,遂以仁义为虚名而疑三代以文具,可谓不学矣。谨按传记所载《司马法》之文今书皆无之,则亦非齐之全书也,然其书曰‘礼与法表里,文与武左右’,又曰‘杀人以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去战,虽战可也’,又曰‘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此先王之政何所难哉?”

    臣按:宋人辑兵法择其切要者为七书,而《司马法》比诸家为优,其言多可取者,而此数言其尤也。

    《尉缭子》曰: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故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夫不离其官府,由其武议,在于一人,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焉。又曰: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太上神化,其次因物,其下在于无夺民时、无损民财。夫禁必以武而成,赏以文而成。又曰: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事必有本,故王者伐暴乱本仁义焉。战国以立威、抗敌、相图而不能废兵也。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能审此二者,知胜败矣。文所以视利害、辨安危,武所以犯强弱、力攻守也。

    臣按:先儒谓《尉缭子》虽未能纯王政,亦可谓窥本统矣,而此数言庶几古人仁义之师可取也,至其他篇以杀垂教,弃而不用可也。

    史记》:兵者,圣人所以讨强暴、平乱世、夷险阻、救危殆,自含血戴角之兽见犯则校,而况于人怀好恶喜怒之气,喜则爱心生,怒则毒螫加,情性之理也。昔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颛顼有共工之陈以平水害,成汤有南巢之伐以殄夏乱,递兴递废,胜者用事,所受于天也。自是之后,名士迭兴,晋用舅犯而齐用王子(子成父),吴用孙武,申明军约,赏罚必信,卒伯诸侯,兼列邦土,虽不及三代之诰誓,然身宠君尊,当世显扬,可不谓荣焉?岂与世儒暗于大较(法也),不权轻重,猥云德化,不当用兵,大至窘辱失守,小乃侵犯削弱,遂执不移等哉!故教笞不可废于家,刑罚不可捐于国,诛伐不可偃于天下,用之有巧拙、行之有逆顺耳。夏桀、殷纣手搏豺狼、足追驷马,勇非微也;百战克胜,诸侯摄伏,权非轻也;秦二世宿军无用之地,连兵于边陲,力非弱也;结怨匈奴,絓祸于越,势非寡也。及其威尽势极,闾巷之人为敌国,咎生穷武之不知足,甘得之心不息也。

    臣按:司马迁载此于《律书》,言律而先言兵,不言兵之用而言兵之偃,首推原兵戎之始而及春秋、战国善战之士,次及桀、纣二世之失,而以孝文拒陈武之言终焉。盖欲世主偃兵息民、绥和通使,使民气欢洽,阴阳协和,以为造律之本,其意善矣。但其谓孙武辈申明军约,身宠君尊以为荣,则犹战国之气习也。夫帝王用兵,出于不得已以除民害耳,岂所以为身荣哉?若夫所谓世儒暗于大较,不权轻重,权之一字,诚用兵可否之决也。臣以为权于轻重以事言之,不若权于是非则以理决之之为得也。

    汉高祖时,陆贾时时前说《诗》《书》,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贾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文武并用,长久之道也。”

    臣按:文武并用,长久之道也,必古有是言而贾称之,其言仅八字,古今为治,所以立国本、成国治、延国祚诚莫外焉。承天命以安民生者,其可用一而遗一乎?

    陆贾曰:“天下安,注意相;天下危,注意将。将相和调则士豫附,天下虽有变,权不分。”

    臣按:陆贾此言虽一时为陈平画计以谋诸吕,然而国家有变,未有将相乖异而能安定者,此则百世之所同也。

    汉宣帝时,魏相上书曰:“臣闻之,救乱诛暴谓之义兵,兵义者王;敌加于己不得已而起者谓之应兵,兵应者胜;争恨小故、不忍愤怒者谓之忿兵,兵忿者败;利人土地货宝者谓之贪兵,兵贪者破;恃国家之大、矜民人之众欲见威于敌者谓之骄兵,兵骄者灭。此五者非但人事,乃天道也。”

    臣按:魏相论用兵之名有五,首以臣闻之为言,盖自古有此言而相引之以为宣帝告也。后世人主有欲用兵者,恒必以其所遇之敌、所行之事揆之以五者之名,于兹五者果何当欤?必合于义而王、应而胜,然后不得已而兴师动众,苟或有类于所谓忿、贪、骄者则亟止之,而不使其沦于败破灭之地,则所行者下顺人心、上合天道而无敌于天下矣。

    宋欧阳修言于仁宗曰:“自古王者之治天下,虽有忧勤之心而不知致理之要则心愈劳而事愈乖,虽有纳谏之明而无力行之果断则言愈多而听愈惑。伏思圣心所甚忧而当今所最阙者,不过曰无兵也、无将也、无财用也、无御戎之策也、无可任之臣也。此五者陛下忧其末,而臣谓今皆有之,然陛下未得而用之者,何哉?曰朝廷有三大弊故也,何谓三大弊?一曰不谨号令,二曰不明赏罚,三曰不责功实,三弊因循于上,则万事废坏于下。”

    臣按:欧阳修当仁宗时上此疏,其言虽为宋而发,然而天下后世威武所以不振、治道所以不立者,政坐此三者而已。诚能谨号令之颁、明赏罚之施、责功实之效,则兵将财用不患其无,任用有其臣、御戎有其策矣,内修外攘,百事具举,威武岂有不振也哉?

    韩琦言于仁宗曰:“今献策陈边事者,不过欲朝廷选择将帅、训习士卒、修利戈甲、营葺城隍、广畜资粮,以待黠羌之可胜,此为安边捍寇之切务,然而凡人之虑皆能及之。臣窃以谓此特外忧而已,虽汉唐全盛之时,岂能使四夷常自窜伏而保不为盗哉?若乃纲纪不立、忠佞不分、赏罚不明、号令不信、浮费靡节、横赐无常、务宴安之逸游、纵宫庭之奢靡、受女谒之干请,容近昵之侥幸,此臣所谓内患也。且四夷内窥中国,必观衅而后动,故外忧之起必始内患。臣今为陛下计,莫若先治内患以去外忧,内患既平外忧自息,譬若木之有本末,未有本固而枝叶不盛者也。”

    臣按:为治之大纲曰文与武,文事修而武事不备,犹天之有阳而无阴、地之有柔而无刚、人之有仁而无义也。是以自古帝王虽以文德为治,而所以济其文而使之久安长治者,未尝不资于武事焉。然武之为用,不以用之为功而以不用为大故,武之为文以止戈为义也,是以国家常以武备与文教并行,先事而为之备,无事而为之防,所以遏祸乱于将萌、卫治安于长久,不待乎临事而始为之、有事而后备之也,不然,则无及矣。臣故历考经史所载威武之事备载之,而举韩琦先治内患之说终焉。昔所谓上策莫如自治者也,琦谓自治之策,立纪纲、分忠佞、明赏罚、慎号令、节浮费、罢横赐、省逸游、禁奢靡、绝干请、抑侥幸,能行此数者则内无患矣,内既无患则威武之本立矣,虽有外患,庸何忧哉?

    已上总论威武之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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