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购置新校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1975号

民航局:   你局《关于报送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购置新校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民航函〔2016〕6号)、《关于报送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购置新校区项目补充材料的函》(民航综计函〔2016〕152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能力,加快民航行业专业人才培养,适应民航快速发展需要,同意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购置上海电力学院浦东校区项目。   二、按照满足2020年在校生9000人的教学发展需求,购置上海电力学院浦东校区,占地面积550.36亩,现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等设施建筑面积合计22.8万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10.18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8亿元,其余资金由你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解决。   四、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购置校区协议签订、产权变更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交接,满足使用需求。   (二)结合学院发展需求和校区功能定位,合理制定新校区改造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