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已于2015年被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宣布失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4〕27号
2004年4月2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史纂修领导小组


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清史纂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切实做好清史纂修的组织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清史编纂委员会更名为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

  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副组长:周和平(文化部副部长)

      袁贵仁(教育部副部长)

      朱佳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张少春(财政部部长助理)

  成 员:雒树刚(中宣部副部长)

      金冲及(中央文献研究室常务副主任)

      李盛霖(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侯建良(人事部副部长)

      柳斌杰(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单霁翔(国家文物局局长)

      郭树银(国家档案局副局长)

      戴 逸(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纪宝成(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任继愈(国家图书馆馆长)

      郑欣淼(文化部副部长、故宫博物院院长)

      邢永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长)

                         国务院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