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菩萨阁记
作者:苏轼 北宋
1068年
本作品收录于《东坡全集‎

    始吾先君于物无所好,燕居如齐,言笑有时。
    顾尝嗜画,弟子门人无以悦之,则争致其所嗜,庶几一解其颜。故虽为布衣,而致画与公卿等。长安有故藏经龛,唐明皇帝所建,其门四达,八版皆吴道子画,阳为菩萨,阴为天王,凡十有六躯。广明之乱,为贼所焚。有僧忘其名,于兵火中拔其四板以逃,既重不可负,又迫于贼,恐不能全,遂窍其两板以受荷,西奔于岐,而寄死于乌牙之僧舍,板留于是百八十年矣。客有以钱十万得之以示轼者,轼归其直,而取之以献诸先君。先君之所嗜,百有余品,一旦以是四板为甲。

    治平四年,先君没于京师。轼自汴入淮,溯于江,载是四板以归。既免丧,所尝与往来浮屠人惟简,诵其师之言,教轼为先君舍施必所甚爱与所不忍舍者。轼用其说,思先君之所甚爱、轼之所不忍舍者,莫若是板,故遂以与之。

    且告之曰:“此明皇帝之所不能守,而焚于贼者也,而况于余乎!余视天下之蓄此者多矣,有能及三世者乎?其始求之若不及,既得,惟恐失之,而其子孙不以易衣食者,鲜矣。余惟自度不能长守此也,是以与子。子将何以守之?”
    简曰:“吾以身守之。吾眼可霍,吾足可斫,吾画不可夺。若是,足以守之欤?”
    轼曰:“未也。足以终子之世而已。”
    简曰:“又盟于佛,而以鬼守之。凡取是者与凡以是予人者,其罪如律。若是,足以守之欤?”
    轼曰:“未也。世有无佛而蔑鬼者。”
    “然则何以守之?”
    曰:“轼之以是予子者,凡以为先君舍也。天下岂有无父之人欤,其谁忍取之。若其闻是而不悛,不惟一观而已,将必取之然后为快,则其人之贤愚,与广明之焚此者一也。全其子孙难矣,而况能久有此乎!且夫不可取者存乎子,取不取者存人。子勉之矣,为子之不可取者而已,又何知焉。”

    既以予简,简以钱百万度为大阁以藏之,且画先君像其上。轼助钱二十之一,期以明年冬阁成。
    熙宁元年十月二十六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