喾妃论
作者:苏洵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老泉文钞/06卷

    史记》载帝喾元妃曰“姜原”,次妃曰“简狄”。简狄行浴,见燕堕其卵,取吞之,因生契,为商始祖。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忻然践之,因生稷,为周始祖。

    其祖商、周信矣,其妃之所以生者,神奇妖滥,不亦甚乎!商、周有天下七八百年,是其享天之禄以能久有社稷,而其祖宗何如此之不祥也。使圣人而有异于众庶也,吾以为天地必将储阴阳之和,积元气之英以生之,又焉用此二不祥之物哉。燕堕卵于前,取而吞之,简狄其丧心乎!巨人之迹隐然在地,走而避之且不暇,忻然践之,何姜原之不自爱也。又谓行浴出野而遇之,是以简狄、姜原为淫佚无法度之甚者。帝喾之妃,稷、契之母,不如是也。

    虽然,史迁之意,必以《诗》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厥初生民,时维姜原。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而言之。吁!此又迁求《诗》之过也。毛公之传《诗》也,以鳦鸟降为祀郊禖之候,履帝武为从高辛之行。及郑之《笺》而后有吞践之事。当毛之时,未始有迁《史》也。迁之说出于疑《诗》,而郑之说又出于信迁矣。故天下皆曰:圣人非人,人不可及也。甚矣,迁之以不祥诬圣人也。夏之衰,二龙戏于庭,藏其漦,至周而发之,化为鼋,以生褒姒,以灭周。使简狄而吞卵,姜原而践迹,则其生子当如褒姒以妖惑天下,奈何其有稷、契也。

    或曰:然则稷何以弃?曰:稷之生也,无菑无害,或者姜原疑而弃之乎?郑庄公寤生,惊姜氏,姜氏恶之。事固有然者也。吾非恶夫异也,恶夫迁之以不祥诬圣人也。弃之而牛羊避,迁之而飞鸟覆,吾岂恶之哉?楚子文之生也,虎乳之,吾固不恶夫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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