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李皓使吐蕃制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3

    继好之义,虽属边鄙,受命以出,必在亲贤。事欲重于当时,礼故崇于殊俗。选众之举,无出宗英。工部尚书李皓,体含柔嘉,识致明允。为公族之领袖,是朝廷之羽仪。今金城公主既在蕃中,汉廷公卿非无专对,有怀于远,夫岂能忘。宜持节充入吐蕃使,所司准式发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