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兵礼部留放人就尚书侍郎对定诏
作者:李适 
(唐德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53

    吏部奏:选人依前二月三十日以前团奏华,其流外兵部礼部举人等,专委郎官,恐不详审,共为取舍,适表公平。每至留放之时,皆就尚书侍郎对定,既上下简察,庶委任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