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 周易
小过
既济 

    周易 第六十二卦

    小过

    ䷽ 艮下震上

    • 易经:
      •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1. 初六:飞鸟以凶。
      2.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3.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4.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5.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6.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 彖曰:
      • 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 象曰:
      • 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1. 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2. 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3. 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4. 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5. 密云不雨,已上也。
      6. 弗遇过之,已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