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与四同功,同阴功也。而异位,有内外也。其善不同,二多誉,二处中和,故多誉也。四多惧,近也。位逼于君,故多惧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四之多惧,以近君也,柔之为道,须援而济,故有不利远者。二之能无咎,柔而处中也。

[疏]正义曰:“柔之为道,不利远”者,此覆释上“四多惧”之意。凡阴柔为道,当须亲附于人以得济。今乃远其亲援,而欲上逼于君,所以多惧。其不宜利于疏远也。“其要无咎,其用柔中”者,覆释上“二多誉”也。言二所多誉者,言二所以要会,无罪咎而多誉也。所以然者,以其用柔而居中也。

三与五同功,同阳功也。而异位,有贵贱也。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三、五阳位,柔非其位,处之则危,居以刚健,胜其任也。夫所贵刚者,闲邪存诚,动而不违其节者也。所贵柔者,含弘居中,顺而不失其贞者也。若刚以犯物,则非刚之道;柔以卑佞,则非柔之义也。

[疏]正义曰:“贵贱之等,其柔危,其刚胜邪”者,此释“三与五同功”之义,五为贵,三为贱,是贵贱之等也。此并阳位,若阴柔处之则倾危,阳刚处之则克胜其任,故云“其柔危,其刚胜”也。诸本“三多凶五多功”之下,皆有注,今定本无也。三居下卦之极,故多凶。五居中处尊,故多功也。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说卦》备矣。

[疏]正义曰:“《易》之为书”至“吉凶生焉”。此节明三材之义,六爻相杂之理也。“六者非他,三材之道也”者,言六爻所效法者,非更别有他义,唯三材之道也。

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等,类也。干,阳物也。坤,阴物也。爻有阴阳之类,而后有刚柔之用,故曰“爻有等,故曰物”。

[疏]正义曰:“道有变动,故曰爻”者,言三材之道,既有变化而移动,故重画以象之,而曰爻也。“爻有等,故曰物”者,物,类也。言爻有阴阳贵贱等级,以象万物之类,故谓之物也。

物相杂,故曰文。刚柔交错,玄黄错杂。

[疏]正义曰:言万物递相错杂,若玄黄相间,故谓之文也。

文不当,故吉凶生焉。

[疏]正义曰:若相与聚居,间杂成文,不相妨害,则吉凶不生也。由文之不当,相与聚居,不当于理,故吉凶生也。 《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文王以盛德蒙难而能亨其道,故称文王之德,以明易之道也。是故其辞危。文王与纣之事,危其辞也。

[疏]正义曰:“《易》之兴也”至“易之道也”。此一节明《易》之兴起在纣之末世,故其辞者,忧其倾危也。以当纣世忧畏灭亡,故作《易》辞,多述忧危之事,亦以垂法于后,使保身危惧,避其患难也。周氏云:“谓当纣时,不敢指斥纣恶,故其辞微危而不正也。”今案康伯之注云:“文王与纣之事,危其辞也”。则似周释为得也。案下覆云:“危者使平”,则似危谓忧危,是非既未可明,所以两存其释也。

危者使平,易者使倾。易,慢易也。

[疏]正义曰:“危者使平”者,既有倾厄,以蒙大难,文王有天下,是危者使平也。“易者使倾”者,若其慢易,不循易道者,则使之倾覆,若纣为凶恶,以至诛灭也。

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夫文不当而吉凶生,则保其存者亡,不忘亡者存,有其治者乱,不忘危者安,惧以终始,归于无咎,安危之所由,爻象之本体也。

[疏]正义曰:“其道甚大,百物不废”者,言易道功用甚大,百种之物,赖之不有休废也。“惧以终始”者,言恒能忧惧于终始,能于始思终,于终思始也。“其要无咎”者,若能始终皆惧,要会归于无咎也。“此之谓易之道”者,言易之为道,若能终始之惧,则无凶咎,此谓易之所用之道,其大体如此也。

[疏]正义曰:“夫干天下”至“其辞屈”,此第九章。自此巳下终篇末,总明易道之美,兼明易道爱恶相攻,情伪相感,吉凶悔吝由此而生,人情不等,制辞各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