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谕
作者:王守仁 
本作品收录于《嘉靖赣州府志

百姓风俗不美,乱所由兴。今民穷苦巳甚,而又竞为奢侈,岂不重自困乏?

夫民习染久,亦难一旦尽变;吾姑就其易见易攺者,渐次诲尔。今后尔民居䘮,不得用鼓乐为佛事,竭资分帛,费财于无用之地,而俭于其亲之身,投诸水火,亦独何心?

病者皆宜求医药,不得听信邪术,专事巫祷。嫁娶之家,丰俭称资,不得计论聘财妆奁,不得大㑀宾客,酒食连朝。

亲戚岁时相问,惟贵诚心实礼,不得徒饰虚文,为追节等名目,奢靡相尚。

街市村坊,不得迎神赛㑀,百十成群。凡此皆靡费无益。

有不率教者,十家牌邻互相紏察;容𨼆不举正者,十家均罪。

尔民之中岂无忠信循理之人?顾一齐众楚,寡不胜众,不知违弃礼法之可耻,而惟虑市井小人之非𥬇。此亦岂独尔民之罪?有司者教导之不明,与有责焉。

至于孝亲敬长,守身奉法,讲信修睦,息讼罢争之𩔧,巳尝屡有告示,谆切开谕。

尔民其听吾诲,毋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