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抚院谘议局理由书
作者:梁善济
1908年

谨将创办谘议局理由书恭呈宪鉴:政府知专制政体之不能与列强竞争也,于是思变为立宪。宪政之成立,要非旦夕所能期,于是有预备立宪之举。预备立宪将以何者为要素乎?采舆论,通下情,须有机关,机关以启闭之,然后可期归统一而杜流弊,此京师资政院各省省议局之所由创设也,今将创办谘议局之理由分条说明于左。

一、谘议局创设之由来

凡一法人必为法律命令所规定,谘议局,一法人也,在我国法律上既无成文之可援,则须以命令创设之。命令者何,即三十三年九月十五日之上谕是也。伏读上谕,有曰前经降旨于京师设立资政院,以树议院基础,在各省亦应有采取舆论之所,著各省督抚在省会速设谘议局,慎选公正明达官绅创办其事,是即以命令创设之说,而各省谘议局须根据于资政院而发生者也。创办资政院人员皆由钦选,故各省创办谘议局人员亦归督抚慎选。

二、谘议局在预备立宪时代之地位

由专制而趋于立宪之过渡时代,谓之预备立宪时代,谘议局值此时代立于何等地位乎?曰预备地方议会而已。迨宪政成立后,资政院改为上议院,合之民选议院斯为正式之国会,谘议局改为省议会,斯为正式之地方议会,谘议局在今日非正式之地方议会,今日谘议局之创办,所为预备正式之谘议局而已。

三、谘议局之性质

谘者何,内备资政院外备督抚之谘询,上谕所云指陈通省利弊是也。议者何,关于法令规定范围以内之事得以条议之,上谕所云筹计地方治安是也。上承顾问,下衷群言,为单纯之意思机关,以代表全省发言,为权即以不能干涉行政官厅为限,迨他日地方议会成立,则当统议事会参事会于省议会之中,议决机关与执行机关分为二合为一,方是完全之地方议会也。

四、谘议局之办法

各省谘议局如江苏如直隶均归制台直接督办,惟湖北则制台委任藩台总办,然慎选之权仍在制台,以藩台亦在被选中也,晋省系仿此例。由抚宪委派藩宪总办谘议局,其名曰创办所者,援直隶筹办处之例,所定简章亦略模范而变通之。直隶筹办处职员总理一员由督宪委派,协理四员由督宪委派,总参议参议员由督宪委派,庶务员以下由总协理委派,本局酌量变通,暂定简章,以为试办。至于正式谘议局,尚待资政院颁布定章后方能再议开办也。

以上四则,略举重要之点,以说明谘议局在我国法律未完全之时代当为何等之法人地位。性质既定,办理方能著手,因时制宜,在我国本属创举,爰缀数言,以当全省人士研究之资料。

谘议局创办所谨启

《并州官报》1908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