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泰录
作者:刘定之 
本作品收录于《国朝典故

      昔我太祖高皇帝,膺受天命,驱逐胡元遁归沙漠。其末帝妥欢帖木儿既殂,[1] 太祖以其君临华夏,特谥为顺帝,可谓盛德至仁矣!顺之遗胤,据其故穴,仍君长其丑类,世数莫考,惟知其地名瓦剌。其君立于宣宗皇帝时者,名普花。此称为可汗,而彼自称不可知,计必仍僭其先世大号也。故其臣亦悉用故时将相称号,岂非羊质虎皮、鸷翰凤鸣者哉。 [2]称丞相者二人:一曰和宁王阿鲁台,一曰顺宁王脱欢。常遣使朝贡,朝廷赐以诏书,亦称之曰王。其后,二人相继死,而脱欢之子曰也先,[3]悉有二人部属,自号为太师。君臣异处,常不相见。普花娶也先妹,以相团结。

      今皇帝即位以来,也先每年冬遣人贡马,朝廷厚答金帛,过元旦郊祀始去。然久之渐桀骜不恭,往来通使等变诈反复,告以中国虚实。 [4] 也先求以其子结姻于帝室, [5]通使皆私许也。先进马为聘仪,朝廷不知也,答诏无许姻意。也先愧怒,以正统十四年七月初八日入寇。 [6] 塞外城堡多陷没,边报日至。遣驸马都尉井源等四将各率兵万人出御之。源等既行,司礼监太监王振复劝上亲征。 [7] 命太师、英国公张辅,太保、成国公朱勇等治兵。朝臣奏疏请留,不允。

      十七日,驾行。命郕王居守。每旦于阙左门西面坐, [8] 群臣谒见,朝政皆太监金英、吏部尚书王直、学士高谷、驸马焦敬等共议。其从驾行者,尚书王佐、邝野,学士曹鼐等。 [9] 官军私属共五十馀万人,出居庸关抵宣府。井源败报踵至。上至大同,蓦有黑云如伞罩营,雷电而雨。王振患之,乃以驾还。

      八月十三日,至狼山。虏追及,遣朱勇等三万骑还战,皆败死,无只骑回。是日,驾至土木。日尚未晡,去怀来城仅二十里,欲入之保怀来城。振辎重千馀辆在后未至,留待之,遂驻土木。旁无水泉,又当虏冲。十四日,欲行。虏已逼,不敢动,兵士束手饥渴。十五日, [10] 虏使持书来, [11]以求和为言。召曹鼐草诏与和,遣二通事与虏使偕去。 [12] 遂移营逾堑以行,回旋之间,行列己乱,争先奔迸,势莫能止。虏骑蹂阵而入,奋长矛以击我军,大呼:“解甲投刃者不杀!”众裸袒相蹈藉死,蔽野塞川。虏丛入中军,宦侍、虎贯矢被体如猬。 [13]上与亲兵乘马突围,不得出,虏拥以去。文武军吏免者,蓬首赤身逾山谷,连日饥饿得达关。虏举我辎重,惟取金银珠宝贵细者。其实虏众仅二万,我师死伤者过半矣。[14]

      十六日,上在虏营,手书遣使与怀来守将,言被留,且索金帛。怀来城闭不可入,缒而登。复遣人送至京师,其夜三鼓,从西长安入报。

      十七日,百官集阙下,颇闻败报,私相告语,愁怨惊惧。出至紫陌,见军士奔归,疮残被体,血污狼籍。然尚未知上所在也。是日午,遣使赍黄金、珠玉、衮龙缎疋等物,驮以八马诣也先营,请还车驾。

      十八日,皇太后召百官入集阙下,命郕王权总万几,于午门南面见百官,始启事奉令施行,众皆谓行且即真矣。 [15] 数日内外汹汹不自保。已而,皇太后诏天下,立皇子见深为皇太子。又数日,尚书于谦等弹奏奸臣王振倾危宗社,历数其罪千言。[16]读既毕,王谕以“自有处置”。谦等言:“振罪恶滔天,今日不正典刑,灭其族,臣等皆死于此,不但已也。”因痛哭,声彻中外。王起入内,中使将阖门,众拥谦等随入。太监金英传令旨:“且退。”众奋欲捽金英。英惧,言令藉没振,遣指挥马顺往。众曰:“顺,奸臣党也。宜遣都御史陈镒。”金英脱身入。顺前劝解,辞色稍遽,[17]给事中王竑捽顺首,众争殴之,蹴踏扯裂,顷刻而毙。或就脱顺靴击,出其眼血,流门阈前。众愈怒,求内使王、毛等二人。英使人捽出,亦击杀之。曳三尸陈于东长安门,军士犹争击不已。陈镒奉令旨,率军藉振宅,并其党彭得清、内使陈管家等。顷之,执振侄锦衣卫指挥王山至,反接跪于庭,共唾骂之。乃宣令旨:“奖谕百官,各归莅事。”拜谢而出。明旦,移郕王坐入奉天门左受朝,由此即真之议益急。

      振宅在宫城内外凡数处,皆重檐邃阁,僭拟宸居,器服绮丽,尚方不逮;玉盘径尺者十面,珊瑚树高六七尺,[18]金银十馀库,马数万匹。脔王山于市,其族无少长皆斩。山弟林,亦为锦衣卫指挥,从振死于虏。林凶悍尤其,姬妾百数。

      二十二日,虏拥上至大同,城闭。校尉袁彬随侍,以头触门大叫。于是广宁伯刘安、给事中荪祥、知府霍瑄出见,献蟒龙袍。上以赐知院伯颜帖木儿及也先弟大同王、赛刊三,上曰:“秋稼未收,军士久饥,可全刈以入城。”又曰:“虏欲归我,情伪难测,宜严为备。”安等献酒,上酹地饮讫,虏令括城中犒军物,并内官郭敬等金银共二万馀两来迎驾。既献,虏笑不应。二十三日, [19]上索西瓜、雪梨,割与虏,食讫遂去。

      过猫儿庄、九十九海子。又行,见苏武庙、李陵碑。

      二十八日,至黑松林,也先营在焉。上入营坐,也先拜稽首,入侍坐。宰马设宴,出其妻四人以次奉上酒,歌舞以为娱。其后,遂奉上居于伯颜帖木儿营,去也先营十馀里。伯颜帖木儿与其妻共见上, [20]拜稽首,亦如也先礼。伯颜帖木儿每二日献羊,[21]七日献牛。也先每七日献马。二人者,每出猎,则又以其所获野马、黄牛之类来献。

      二十九日,皇太后命郕王早正大位,[22] ,以安天下。有司择日行礼,众遂相率诣文华殿门,请王出,辞让不允。众共言:“祖宗神器不可虚,圣母有命不可违。”有旨:“从请。”乃再拜,山呼而出。九月初,也先遣其酋长尚书来言,欲送上还京。入见,赐以冠带彩段。临行,以金百两、银三百两、彩段若干赐也先。

      初七日,王即皇帝位,遥尊上为太上皇。大赦天下,百官六军赏赐有差。后数日, [23]也先复遣使至,书词悖慢。朝廷复书,大略言中国已立皇帝,天下兵甲众盛,可相抗御之意。已而命罗通、孙祥为副都御史,守居庸、紫荆关;石亨为武清伯,总京师军马。

      十月初,[24]也先入寇,自紫荆关入,杀指挥韩清等,孙祥走,死。初九日,虏至京师城西关外。[25]石亨营于城北,兵部尚书于谦督其军;都督孙镗营于城西,刑部侍郎江渊参其军。交阯旧将王通为都督,鸿胪寺卿杨善为副都御史,守城。虏攻城,[26]连日抄掠。亨等与之杀伤相当,其酋长铁元帅死焉。时畿内降附胡人留居者多,乘时为寇。朝廷重赏购捕,被获者累日不绝。虏稍沮,复遣使言欲和。

      十七日,以通政司参议王复为礼部侍郎,中书舍人赵荣为鸿胪寺卿,[27] 持羊酒往也先营。也先与其弟及伯颜帖木儿擐甲胄属弓矢,太上带刀引复等前,露刃,惧之,复等拜讫。也先挥却羊酒,取敕书视番字,太上取敕视汉字。也先谓复等:“尔小官,可令胡濙、于谦、王直、石亨、杨善等来!” [28]复辞归。时四方兵渐集,虏夜遁,[29]从居庸关出去,遗所掠牛羊、人口于路,以缓追兵。太上自紫荆关出,乘马踏雪而行。遇险,则袁彬执鞚。[30]既入虏境,也先来见。宰马,拔刀割肉燎以进,云:“勿忧,终当送还!”食讫,辞去。

      十九日,瓦剌普花可汗遣使献马。先此,普花驻兵关外,未入。至是,以寻旧约通和为言。朝廷以其来缓师,却之,胡濙、王直言:“普花、也先君臣素不睦,宜受其献以间之。”从濙等言,亦使人入见,献马八匹,赐衣服、冠带、酒馔、金帛,[31]视常年有加。

      二十二日,遣杨洪、孙镗、范广率兵二万,击虏之未去者。二十五日,破虏于固安,得牛马驴数百匹,夺还人口万馀。十一月初八日,以虏既退,京师解严,降诏抚安天下。十一日。[32]免朝,百官望拜太上圣节于朝天宫。

      十三日,杨洪旋师,入见。言虏众已尽绝,其实不过百馀散掠,各群驱人畜以自拥卫,望之若数万,众官军不敢逼。其南面去者,各郡以渐捕获之;其北去者,[33]洪等逐至关歼焉。犹杀官军数百人,洪子俊几为其杀。[34]既奏捷,以洪为昌平侯,与副都御史罗通练兵于东教场,石亨练兵于西教场。[35]

      二十三日,[36]也先遣使来索大臣迎驾,约以后月初三日至其营,否且又入寇。言词甚慢,不答。二十九日,冬至,免朝。每年是日,遣官祭长陵、献陵、景陵。[37]至是以胡寇近在山外,[38]陵旁宫宇、祭器皆被焚掠,守陵官军死亡、逃窜,暂辍祭祀。

      十二月初二日,赠太师、英国公张辅为定兴王,学士曹鼐为少傅、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皆死于土木者也。

      初四日,尊皇太后为上圣皇太后。初七日,尊母吴氏为皇太后。初八日,立妃汪氏为皇后;册太上宫嫔周氏为贵妃,即皇太子所生母也。[39]初十日,诏告天下,赦在绞、流以下重囚。

      景泰元年庚午正月初一日,受朝,免贺。初七日,太上书至,索大臣来迎。命公卿集议,[40]推举旧任老成当行者。

      初十日,大祀天地于南郊,庆成贺宴如常年。十八日,遣都督范广等率兵巡居庸等关,以虏入辽东、宁夏,皆有报至也。二十九日,遣都督等官石彪等,率兵巡怀来、宣府等城。

      闰正月初十日,谍报虏掠西邮,取庆阳府所牧驼马、牛羊以去。二十六日,大同奏:“虏至城下,总兵官郭登败之。”陞登定襄伯。[41]

      二月初一日,[42]大同奏:“败虏于黄土岭,[43] 获首级二十三颗,[44]马驴一百二十三匹头, [45]夺还男妇二百二十五名口,[46] 器械衣服称是。指挥使许贵之功也。”

      十四日,宣府参将杨俊执喜宁。[47]喜宁,内侍从太上于虏中者,[48] 数导虏入寇,上患之。太上亦以虏入寇不已,和则不可;必不和,则还京未有期也。恶宁。宁又忌袁彬,尝诱彬入营,将杀之。太上觉其诈,急召彬回,乃得免。及是,彬言于太上,遣宁,将命于俊索春衣。因遣军士高磐与俱。彬刻木藏书系磐髀间,以示俊,俾因其来执之。俊既得书,与宁饮城下。磐抱宁,大呼俊从兵,遂缚宁至京师,[49]处以极刑。于是,虏失其向导,亦厌兵矣。十六日,以石亨为征虏大将军,[50] 率步骑三万五千人,出紫荆关,以巡北边。其后,虏涉春及夏,不复大入。[51]

      六月二十六日,也先以屡遣使议和不成,俾其知枢密院阿剌为书,遣其参政完者脱欢等来。上疑其诈,召文武百官议。以为“虏交兵既久,士马疲怨,又失常年和好之利,度其情出于诚。且太上在虏,理宜迎复。虏纵以诈,[52]我当推诚。”上闻允,遣礼部侍郎李实、大理寺少卿罗绮、指挥马显,与脱欢等,以七月初一日至也先营所失八儿秃之地。也先曰:“兵端皆因通使陈友等小人缔构,以致小事成大。及我送太上还京,不遣大臣来议,又杀使臣张关保等。我向北后,[53]遣者盈不花等,亦不生还。其故何也?”实等答曰:“太师虽名送驾,兵行不戢,攻关掠野,朝廷岂信!张关保等死于阵,者盈不花等未至京,皆因将士不以为来和,而以为来战故也。”也先曰:“喜宁是朝廷内臣,我所遣来,何为亦见杀?”实等答曰:“喜宁蒙太上厚恩,乃导引太师兵马,杀之宜矣。”也先曰:“太上在此,我令伯颜帖木儿早晚恭敬,未尝失礼。”因以酒酪饮实等。

      十二日,[54]遣人引实等至伯颜帖木儿营,[55]见太上。实等拜泣,问起居。太上曰:“朕非以畋游而出,实为生灵除害。然陷于此者,王振所致也。及也先实意送朕回,又被喜宁屡次阻住,但唆令进兵。王振、喜宁皆死矣。”因问上圣太后与上安好?又问旧臣数人。又曰:“在此逾年,始见卿等。曾将衣服靴帽等来乎?”实等曰:“虏中屡有人走回,皆不知车驾所在。朝廷遣使,亦无回报。以此臣等行时,诸物未带。”时御用物,惟金龙绣枕在。[56]实等因自出所有食器、烧酒、焙肉为献,复欲尽取所赍米来献。[57]太上曰:“小事勿劳卿等,为朕通和,乃大事尔。”实等因极言王振曩昔擅国致寇之罪。太上曰:“振未败时,无人肯言。然朕亦不能烛奸,悔恨何及!”语将毕,伯颜帖木儿至,太上赐酒,共饮。伯颜帖木儿复邀实等至其帐,相与饮。实等回至太上帐,求留宿。馆伴者不肯,实等乃至也先营宿。

      十三日,也先置酒以饮实等。也先曰:“尔等念太上否?”实等曰:“君父蒙尘,臣子岂不念乎!”也先曰:“尔等既念,何不迎回?”实等言来迎之意,也先将从之。伯颜帖木儿言礼物未备,不可容易,也先乃止。凡实等所与也先及伯颜帖木儿语者,其妻皆并坐共议,传酒相待。也先、伯颜帖木儿貂裘帽,其妻珠琲覆面垂肩,碗酪盂肉长啜,亦更互吟弹歌舞以为欢。[58]

      十四日,也先遣其右丞把秃同实还,贡貂皮、马匹;遣其尚书土木罕以罗绮往大同, [59] 调回虏兵,不复扰边。实辞太上,袖书三通以授实,其一奉上圣皇太后,其一达于上,其一谕群臣。伯颜帖木儿约实速来成和好,且指也先幼子曰:“此与朝廷议姻者也。”实不敢对。

      十九日,实至怀来,遇右都御史杨善、侍郎赵荣同可汗普花所遣使皮儿马黑麻北去。盖瓦剌国政皆也先专之,其兵最多;普花虽为可汗,兵稍少;知院阿剌兵又少。君臣鼎足而立,外亲内忌。其合兵南侵,利多归也先,而弊则均受。 [60]及欲和,则也先耻屈意,而阴使普花、阿剌来言。阿剌所遣脱欢既与实等行,普花所遣黑麻等复要善等出,惟虑和之不早成也。实等既至京,[61]缘边虏兵皆退。

      二十九日,善等至也先营,也先方出猎。八月初二日回营,与善等相见。太上遣袁彬来会。彬起卧长不离御帐, [62] 夜甚寒,则以身为太上温足。彬尝病,太上坐压彬肩背,取粥啖之以出汗。至是复劳,促善等尽言,也先遂许送太上还京。平章昂克曰:“既是送还,有何礼物?”善等曰:“太师敬我君父,故送还。岂先论财乎?朝廷君臣蒙太师盛德,[63]岂有不报!”也先曰:“昂克说不合理。我图垂名后世。”尔众酋闻善语,皆以齿咬其指曰:“好汉。”

      初三日,善等见太上于伯颜帖木儿营。

      初四日,也先请太上,太上至其营。饯行,也先弹琵琶,其妻举酒。善等侍饮,执臣礼甚恭。也先叹曰:“中国好礼数!”宴毕,也先送出帐十数步,太上登马乃退。盖太上在虏营逾年,未尝屈尊。也先间见,[64] 必致敬曰:“我人臣也,何与天子抗礼哉!”尝欲以其妹事太上,不从,乃止。以此深服圣德。虏人往来窥觇天容,穆然殊无惨沮。[65]惟问实等,[66]言:“圣母安好?”乃泫然出泪。饮食所馀,多以赐中国被虏者。及其将归,莫不悲恋。虏人亦不忍别, [67]连日各设筵饯行。

      初八日,太上驾行,伯颜帖木儿护送。十一日,驻跸野狐岭,[68] 伯颜帖木儿数百骑皆恸哭良久。既别去,昂克于中路射獐,获之,驰十数里来献。十三日,至宣府。十四日,驻怀来。十五日,驻唐家岭。上遣内阁学士许斌、商辂至,太上命书诰谕避位, [69] 免群臣迎。十六日,自东安门入。上迎拜,太上答拜。拜毕,相抱持而哭。[70] 各述授受之意,推逊良久,乃送到南内,群臣就见而退。大赦天下,有生咸欣欣焉。[71]

      臣窃谓圣朝承平既久, “[72]衅孽潜滋,内有奸臣播弄,外有骄虏凭陵。故己巳中秋之变,亘古所无。然尚赖天心默祐,皇基巩固,振威以遏其侮,厚德以化其顺。故庚午中秋之庆,亦亘古所无。斡旋乾坤, [73]并明日月,用夏变夷,拨乱反正,何其神速也哉!

      按:英庙北狩蒙尘,虏人侮祸,旋奉驾归,此自古之所无也。固国家国势之强,亦人事有以中其机会。是时郕王监国,不欲急君。边人谢之曰:“中国有主矣,虏人抱空贽而负不义于天下,所以汲汲来归。盖合郑公孙申之谋也!”

      又按:景帝当多难之余,而能任贤选将,南征北距,转危为安,易乱为治,其功可谓不细。惟不欲奉迎英庙,只此一事大不是。事虽不是,而英庙之归实由于此。何也?盖无意于迎者,乃所以迎之也;不欲其归者,乃所以趣其归。此意也,景帝不知之也,一时廷臣不知之也。使当时急于奉迎,则彼必以为我所重在此,而挟留为质,以怵中国。如宋之徽、钦,迎请愈勤, [74]而愈不可得矣,委骸沙漠为万世羞。惟不急其君,而无意于郊,则彼以为与其抱空质而无用,曷若归之以树恩。此汉高分羹之谩语,所以谬敌而致太公之归。是故英庙之复归,天也,非人谋之所及也。虽然亦会逢其适也。值我国家气运之盛,而胡虏之无大志也。

      臣因取目击耳闻,参以杨善、李实所述奉使录,钱溥所撰袁彬传, [75]约其繁芜,著为此录。[76]盖出征之月,否卦用事之月也,回銮之年,景泰纪元之年也。先之以否,继之以泰,虽世运关天数矣,名之曰否泰录。自以身备史臣,于国家大务不敢不具载,以备遗忘故也。[77] 圣神相继于亿万年,抚念前事,岂不增修致治保邦之良图哉!

    校勘记

    1. “其末年妥欢帖木儿既殂”,“欢”原作“权”,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2. “岂非羊质虎皮鸷翰凤鸣者哉”,“鸣”原作“音”,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3. “而脱欢之子曰也先”,“也先”原作“野仙”,据明纪录汇编本及本书卷二八正统临戎录、卷二九李侍郎使北录改。下文径改,不再注。
    4. “告以中国虚实”,“以”字原置“国”字下,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编本改。
    5. “也先求以其子结姻于帝室”,原脱“以其子结”四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6. “以正统十四年七月初八日入寇”,原脱“八日”二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7. “司礼监太监王振复劝上亲征”,原脱“太监”二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编本补。
    8. “每旦于阙左门西面坐”,“面”原作“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9. “学土高谷......尚书王佐邝野”,此段原无,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10. “十五日”,原无此三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11. “虏使持书来”,原脱“来”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12. “遣二通事与虏使偕去”,“通事”原作“通使”,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13. “宦侍虎贲矢被体如猬”,“侍”原作“使”,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14. “我师死伤者过半矣”,原脱“师”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15. “众皆谓行且即真矣”,原脱“众”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16. “历数其罪千言”,“千”原作“于”,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编本改。
    17. “辞色稍遽”,原说“辞色”二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18. “珊瑚树高六七尺”,此句疑有脱漏,明纪录汇编本作“高六七尺者五七株”;清胜巿遗事本作“高六七尺者五六株”。
    19. “上酹地饮讫......二十三日”,此段原无,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20. “伯颜帖木儿与其妻共见上”,原脱“其”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编本补。
    21. “伯颜帖木儿每二日献羊”,原脱“二”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22. “皇太后命郕王早正大位”,原脱“郕”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23. “后数日”,“后”原作“十”,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24. “十月初”,“月初”原作“日”,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25. “虏至京师城西关外”,“西”字下原衍“北”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编本删。
    26. “虏攻城”,原脱“攻城”二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27. “赵荣为鸿胪寺卿”,原脱“寺”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汇编本补。
    28. “可令胡濙于谦王直石亨杨善等来”,原脱“杨善”二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29. “虏夜遁”,“遁”原作“适”,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30. “则袁彬执鞚”,“鞚”原作“鞭”,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编本改。
    31. “赐衣服冠带酒馔金帛”,原脱“服”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编本补。
    32. “十一日”,“日”原作“月”,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编本改。
    33. “各郡以渐捕获之;其北去者”,此二句原无,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34. “洪子俊几为其杀”,“俊”原作“优”,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35. “石亨练兵于西教场”,“石”字前原有“二十三日”字样,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删。
    36. “二十三日”,“三”原作“五”,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编本改。
    37. “遣官祭长陵献陵景陵”,原脱“景陵”二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38. “至是以胡寇近在山外”,“在”原作“至”,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编本改。
    39. “即皇太子所生母也”,原脱“太”字,及“生”下衍“之”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删。
    40. “命公卿集议”,原脱“命”、“集议”三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41. “陞登定襄伯”,原脱“登”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42. “二月初一日”,此句原作“二十八日”,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43. “败虏于黄土岭”,原脱“败”字,而“虏”字下衍“战”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删。
    44. “获首级二十三颗”,原脱“二”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45. “马驴一百二十三匹头”,“二”原作“三”,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46. “夺还男妇二百二十五名口”,“二百”原作“三百”,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47. “宣府参将杨俊执喜宁”,“杨俊”原作“洪玚”,又“执”字上原有“以”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删。下文“洪玚”照改,不再出校。
    48. “喜宁内侍从太上于虏中者”,原无“喜宁”二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49. “遂缚宁至京师”,“遂缚宁”三字原作“部侍郎”,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50. “以石亨为征虏大将军”,“虏”原作“西”,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51. “不复大入”,原脱“不”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52. “虏纵以诈”,“纵”原作“总”,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53. “我向北”,原脱“北”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54. “十二日”,“二”原作“三”,与下文“十三日”重,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55. “遣人引实等至伯颜帖木儿营”,原脱“等”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56. “惟金龙绣枕在”,“金”原作“无”,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57. “复欲尽取所赍米来献”,原脱“米”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编本补。
    58. “亦更互吟弹歌舞以为欢”,“弹”原作“谈”,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59. “遣其尚书土木罕以罗绮往大同”,原脱“以”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60. “而弊则均受”,“弊”原作“敝”,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61. “实等既至京”,原脱“京”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62. “彬起卧长不离御帐”,原脱“彬”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63. “太师敬我君父......朝廷君臣蒙”,此段原脱漏,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编本补。又“君臣”二字在纪录汇编本作“臣子”,据朱本、清胜朝遗事本订正。
    64. “也先间见”,“间”原作“闻”,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编本改。
    65. “穆然殊无惨沮”,“穆”字原脱,又“沮”原作“怛”,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改。
    66. “惟问实等”,“问”原作“闻”,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67. “虏人亦不忍别”,原脱“虏”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68. “伯颜帖木儿护送......驻野狐岭”此段原无,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69. “太上命书诰谕避位”,原脱“诰谕”二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70. “拜毕”,原无此二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71. “有生咸欣欣焉”,“咸”原作“成”,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72. 圣朝承平既久”,“既”原作“岁”,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编本改。
    73. “斡旋乾坤”,“斡”原作“干”,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74. “迎请愈勤”,“请”原误为“清”,据文意改。
    75. “参以杨善李实所述奉使录钱溥所撰袁彬传”,原脱“李实所述”四字,又“撰”字原作“述”,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改。
    76. “著为此录”,“著”原作“其”,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77. “以备遗忘故也”,“备”原作“待”,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