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之意义
第一章
自治之主体

国家之行政。除直接由行政首长及官署处理者外。又得依国家内之 自治团体行之。与国家 之直接行政相对而称为自治行政。自治团体之性质组织。及其对于国家之法律关系。当次 第详加研究。本章先就自治之意义而论述之。

现今言自治制度者。非以英国为师资。即以德国为模范。然关于自治之观念。英德二国之学 者。其说各殊。固无论矣。即德国学者中见解亦非一致。有以是为纯然之政治上之观念者。有 以是为法律上之观念者。有谓政治上之自治与法律上之自治。两者之意义各不相侔。第文 字上则均以自治一语表示之者。于此而欲研究自治制度。果为何物。自非先就自治之意义 为明确之解释不可。盖自治之观念。虽言人人殊。然大要必归著于左之二点。 Page:NLC511-023031404044497-47681 地方自治讲义. 第1种,各国地方自治纲要讲义.pdf/19Page:NLC511-023031404044497-47681 地方自治讲义. 第1种,各国地方自治纲要讲义.pdf/20Page:NLC511-023031404044497-47681 地方自治讲义. 第1种,各国地方自治纲要讲义.pdf/21Page:NLC511-023031404044497-47681 地方自治讲义. 第1种,各国地方自治纲要讲义.pdf/22Page:NLC511-023031404044497-47681 地方自治讲义. 第1种,各国地方自治纲要讲义.pdf/23Page:NLC511-023031404044497-47681 地方自治讲义. 第1种,各国地方自治纲要讲义.pdf/24Page:NLC511-023031404044497-47681 地方自治讲义. 第1种,各国地方自治纲要讲义.pdf/25Page:NLC511-023031404044497-47681 地方自治讲义. 第1种,各国地方自治纲要讲义.pdf/26Page:NLC511-023031404044497-47681 地方自治讲义. 第1种,各国地方自治纲要讲义.pdf/27Page:NLC511-023031404044497-47681 地方自治讲义. 第1种,各国地方自治纲要讲义.pdf/28

各地方之意。中央集权主义之最极端者。国家一切权力之行使。皆属于中央官署之权限。其 在各地方。虽非无行委机关。然要在惟于中央官署之指挥命令之下而行动。其一已固毫无 决定国家意思之权限也。此极端之中央集权。惟领土之范围极形狭小之国家。或可行之。故 现今采用之者。殆可谓绝无不论何国。其程度容有不同。要皆不能不分权于地方。特此主义 之实行。不仅限于自治制度耳。国家之直接行政中。于中央官署之外。设置地方官署。此等地 方官署。在其管辖区域内于一定之范围。有决定国家意思之权限者。亦实行地方分权之方 法之一也。其决定权之范围愈广。则其受中央政府之指挥监督愈少。而分权之程度亦愈深。 各国对于殖民地。或新领土。大率采用此组织。然不问其分权之程度若何。要不得谓之曰自 治制度也。由是以观。可知地方分权之实行。有两种之形式。其一为本于官治行政之分权。其 二为本于自治行政之分权。故自治制度。第分权之一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