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804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805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806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7年1月1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243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宪兵官长系属军人,虽依法令兼掌行政警察事项,但其军人身份并不因此而有变更,如有失职情事,应由军事惩戒机关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