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223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224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225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5年9月1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01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国营及公营事业之不依公司法组织者,如其营业合于商业登记法第三条所定之商业,自应依照同法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