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解字第3138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139号解释》
院解字第3140号
解释日期:民国35年7月1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738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惩治贪污条例第一条第一项所称非军人公务员而与共犯者,自系包括教唆犯帮助犯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