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970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971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97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2年9月9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84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所定僭行公务员职权之罪,系指无公务员身分冒行公务员之职权者而言,至是否假借公务员之名义,与罪之成立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