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920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921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92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2年6月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804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来电所述情形,如丙有便利脱逃之故意,应成立刑法第一七一条第一项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