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659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66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66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1年1月2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567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宣告多数期间相同之有期褫夺公权,应以其中之一个夺权为最长期,定其应执行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