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054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055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056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9年8月30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756 页

相关法条:公务员惩戒法 第 10 条 ( 22.12.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行政督察专员之违法失职行为,虽因所兼军职而发生,但其本职原系地方行政长官,应由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行使其惩戒权,院字第一四零五号解释,应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