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880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881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88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8年4月2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605 页

相关法条:公务员惩戒法 第 1 条 ( 22.12.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街长及县政府所雇用之征粮书记,均非公务员惩戒法上之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