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37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38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39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8年8月22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19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惩治绑匪除同条例及应适用之法令有特别规定外,仍得援用刑法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