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310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311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31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4年8月30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129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第 109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仅限于检察官为被告不利益上诉,为除外之规定,自诉人纵为被告不利益上诉,而被告羁押,如逾原审判决之刑期,即应适用上开法条,撤销羁押,将被告释放。